妊娠期發生不同程度的糖耐量異常稱為妊娠糖尿病(GDM),GDM患者先兆子癰、胎膜早破、剖宮產、早產兒、巨大兒的危險性明顯增加,因此,GDM的及時診斷治療極為關鍵。
治療一般應以調整、控制膳食為主,不宜過分限制熱量,因孕婦還需供應胎兒營養需要,每日熱量按146.6KJ/kg標準體重計算,其中蛋白質按1.5g/kg計算,約需75克,脂肪約需50g,余以碳水化合物補給約需300-350g,若飲食控制已使血糖降到理想水平,則可不必用藥。如飲食控制后空腹血糖仍高于5.55mmol/L,餐后血糖高于8.33mmol/l,則需胰島素治療。此時應住院,由產科及內科結合具體情況安排治療方案。切記不可用口服降糖藥,因藥可通過胎盤,對胎兒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