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治療離不開家長的配合,在治療上,家長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孩子在配好眼鏡后要堅持戴,并按照醫生的指示定期散瞳驗光檢查。
(2)有些孩子因治療后被周圍小朋友取笑、取綽號,因而不愿堅持治療或在家長面前戴上眼罩,背后又摘下,使家長全然不知。這種情況往往會導致療效不明顯。在這種情況下,要耐心教育兒童,說服其自覺堅持治療。此外還需要與老師聯系,請他們做好小朋友的工作,督促患兒堅持治療。
(3)在戴鏡、遮蓋治療的同時,必須加強精細作業的訓練。矯正用眼過度導致視力下降的錯誤觀念。事實上弱視的眼睛使用的越多,視力的提高就越快。家長除了督促患兒按時完成訓練外,還可以經常改變形式,自制或選購一些輔助治療器具,提高患兒訓練的興趣。
(4)如果使用光學藥物抑制療法,除了堅持戴鏡,還要按醫囑準時間點用規定濃度的阿托品眼液散瞳。
(5)家長應按醫囑帶患兒定期到醫院復診,在復診時應攜帶有關檢查、治療記錄,以便醫生判斷療效,并隨時調整治療方案。通常每個月都會有一次復診的機會。視力恢復正常后半年還需要每月復查,防止弱視復發,以后逐步改為3個月、半年復診一次,直到視力保持3年正常,弱視才算完全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