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甲狀腺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大家應該知道我們的甲狀腺有時候會生病,而有一種病叫做亞臨床甲減。它是由于甲狀腺激素合成或釋放有障礙,甲狀腺激素減少必然對促甲狀腺激素的反饋抑制,引起促甲狀腺素升高,升高的促甲狀腺素刺激甲狀腺腫大、增生和代償性甲狀腺激素釋放增加,使血甲狀腺激素恢復正常,但這是在高促甲狀腺素水平下的維持的甲狀腺激素正常。那么亞臨床甲減的治療方法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亞臨床甲減是否需要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仍有較大分歧。由于本病易于轉化為臨床甲減,并且對患者的健康狀態具有不利影響,而甲狀腺激素又可以改善病人的脂質代謝、心臟功能及神經精神癥狀。因此,目前認為,早期采取積極的治療措施是值得推薦的,尤其是HT引起的亞臨床甲減、甲狀腺特異性抗體陽性及TSH大于12mU/L者。不過,對于伴有嚴重心臟疾患的病人,激素替代治療應十分謹慎。如果患者未接受甲狀腺激素治療,宜注意密切隨訪,定期復查甲狀腺激素譜和血清TSH。
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的目的在于有效地恢復組織內甲狀腺素儲存池。其用藥原則是,以最小的劑量,獲得最佳的治療效果。一般的推薦劑量為左旋甲狀腺素每日1~1.7μg/kg,或者甲狀腺片40~160mg/日。起始劑量應根據病人年齡、有無合并癥和病情嚴重程度決定。無明顯臨床表現和合并癥的年輕患者,開始即可使用全部替代劑量。但是,為慎重起見,多主張從小劑量開始,對于老年和伴有心血管系統疾病的患者更應如此。在L-T4每日25μg的基礎上,每4~8周增加25~50μg。對于Graves病應用放射性碘治療后的病人,甲狀腺激素宜采用較小劑量,因為患者體內存在甲狀腺刺激抗體,外源性甲狀腺激素可能會誘導甲亢的復發。
甲狀腺激素治療亞臨床甲減的療效判定主要依賴于血清TSH。一般在治療4~8周復查TSH及FT4,主張在3~4個月之內使病人TSH濃度達到正常水平。
盡管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具有較多的優點,但激素過量可引起亞臨床甲亢,此時,患者可出現心功能改變和骨密度異常,對老年病人及絕經后的婦女尤然。因此,臨床上應嚴格掌握替代治療的適應證,并注意防止甲狀腺激素使用過量。
上述文章中為大家詳細介紹了亞臨床甲減的治療方法,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我們通過文章已經知道了甲狀腺對我們人體的重要性,所以一旦我們出現亞臨床甲減,一定要及時去醫院治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