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協和醫院
-
三級甲等
北京協和醫院是集醫療、教學、科研于一體的現代化綜合三級甲等醫院,是國家衛生健康委指定的全國疑難重癥診治指導中心,最早承擔高干保健和外賓醫療任務的醫院之一,也是高等醫學教育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國家 級
-
-
-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
三級甲等
錦江春色來天地,玉壘浮云變古今。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成都市錦江萬里橋頭的華西壩,有一座聞名遐邇的醫學城,她就是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華西醫院。追溯歷史,華西醫院起源于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基督教會1
-
-
-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
三級甲等
? ?一、歷史沿革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前身是中國協和醫學院第二臨床學院,1953年10月,總后方勤務部衛生部決定將“中國協和醫學院第二臨床學院”改為“軍委直屬機關醫院”。1954年7月,總后方勤務部
-
-
-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
三級甲等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是復旦大學附屬綜合性教學醫院。醫院開業于1937年,是中國人創建和管理的最早的大型綜合性醫院之一,隸屬于國立上海醫學院,為紀念中國民主革命的先驅孫
-
丙戊酸鈉
通用名稱:丙戊酸鈉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121
生產企業: 四川科瑞德凱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療全身性癲癇:包括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癥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產品詳情
- 【通用名稱】:
- 丙戊酸鈉
- 【藥品名稱】:
- 丙戊酸鈉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83121
- 【用法用量】:
- 丙戊酸鈉片、丙戊酸鈉糖漿: 1、成人常用量:每日按體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開始時按5-10mg/kg,一周后遞增,至能控制發作為止。當每日用量超過250mg時應分次服用,以減少胃腸刺激。每日最大量為按體重不超過30mg/kg、或每日1.8-2.4g。 2、小兒常用量:按體重計與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為止。 丙戊酸鈉緩釋片: 1、癲癇: (1)服藥方法: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一次,本品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2)服用劑量: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后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一般劑量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范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制,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明的監測。兒童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mg/mg。成人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制情況來確定。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的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其他詳見說明書。 2、躁狂癥: (1)服藥方法:口服。 (2)服用劑量:推薦的起始給藥劑量為500mg/日。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應盡可能快地增加給藥劑量。第3天達1000mg/日,第1周未達到1500mg/日,此后,可根據病情和本品的血藥濃度調整劑量,維持劑量范圍在1000-2000mg/日之間。其他詳見說明書。 丙戊酸鈉口服溶液: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決于年齡和體重。 1、單藥治療常規劑量如下: (1)成人:一般從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癥狀得到控制。通常劑量范圍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若癥狀仍未得到控制,劑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 (2)體重超過20kg的兒童:一般從400mg/日起步(與體重無關),間隔加藥直到癥狀得到控制;一般劑量范圍為每日20-30mg/kg。若癥狀未得到控制,劑量可以增加至35mg/kg/日。 (3)體重20kg以下的兒童:一般為每日20mg/kg,嚴重病例可加量,但僅限于那些可以監測丙戊酸血藥濃度的患者。劑量若高于每日40mg/kg,就必須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學指標。 (4)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劑量。因血漿濃度監測可能起誤導作用,劑量應根據臨床監測進行調整。 (5)肝功能損傷的患者:由于水楊酸類與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謝途徑,因此二者不可同時被服用。肝功能損傷,包括肝衰竭導致的死亡,曾發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療的病人中。 (6)水楊酸類不可用于16歲以下兒童(見阿司匹林、水楊酸治療Reye綜合征的產品介紹)。此外與丙戊酸鈉聯合使用,對于3歲以下的兒童會增加肝毒性的危險。 2、聯合治療: 若開始使用丙戊酸鈉時患者已經使用其它抗癲癇藥物,后者需緩慢撤藥。同時丙戊酸鈉的劑量增加也應逐漸進行,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標劑量。若與誘導肝酶活性的抗癲癇藥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鈉的加藥速度應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酶誘導劑,丙戊酸鈉的劑量也可能要減少。若同時合用巴比妥類藥物,特別是出現了鎮靜作用(尤其是在兒童),巴比妥類應減量。 3、注意: (1)如果兒童服用劑量超過40mg/kg/日,應注意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學指標。 (2)適宜劑量的確定主要取決于疾病的控制情況,毋須常規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懷疑出現副作用時,進行血藥濃度監測,可能會有所幫助。 注射用丙戊酸鈉: 1、用于臨時替代時(例如等待手術時):本品靜脈注射劑溶于0.9%生理鹽水,按照之前接受的治療劑量(通常平均劑量20-30mg/kg/日),末次口服給藥4至6小時后靜脈給藥;或持續靜脈滴注24小時;或每日分四次靜脈滴注,每次時間需約一小時。 2、需要快速達到有效血藥濃度并維持時: (1)以15mg/kg劑量緩慢靜脈推注,持續至少5分鐘;然后以1mg/kg/hr的速度靜滴,使血漿丙戊酸濃度達到75mg/l,并根據臨床情況調整靜滴速度。 (2)一旦停止靜滴,需要立刻口服給藥,以補充有效成分。口服劑量可以用以前的劑量或調整后的劑量。或遵醫囑。
- 【生產企業】:
- 四川科瑞德凱華制藥有限公司
使用說明
- 丙戊酸鈉的作用與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療全身性癲癇:包括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及混合型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癥等。
- 丙戊酸鈉的用藥指導
- 丙戊酸鈉片、丙戊酸鈉糖漿: 1、成人常用量:每日按體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開始時按5-10mg/kg,一周后遞增,至能控制發作為止。當每日用量超過250mg時應分次服用,以減少胃腸刺激。每日最大量為按體重不超過30mg/kg、或每日1.8-2.4g。 2、小兒常用量:按體重計與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為止。 丙戊酸鈉緩釋片: 1、癲癇: (1)服藥方法: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一次,本品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2)服用劑量: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后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一般劑量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范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制,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明的監測。兒童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mg/mg。成人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制情況來確定。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的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其他詳見說明書。 2、躁狂癥: (1)服藥方法:口服。 (2)服用劑量:推薦的起始給藥劑量為500mg/日。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應盡可能快地增加給藥劑量。第3天達1000mg/日,第1周未達到1500mg/日,此后,可根據病情和本品的血藥濃度調整劑量,維持劑量范圍在1000-2000mg/日之間。其他詳見說明書。 丙戊酸鈉口服溶液: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決于年齡和體重。 1、單藥治療常規劑量如下: (1)成人:一般從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癥狀得到控制。通常劑量范圍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若癥狀仍未得到控制,劑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 (2)體重超過20kg的兒童:一般從400mg/日起步(與體重無關),間隔加藥直到癥狀得到控制;一般劑量范圍為每日20-30mg/kg。若癥狀未得到控制,劑量可以增加至35mg/kg/日。 (3)體重20kg以下的兒童:一般為每日20mg/kg,嚴重病例可加量,但僅限于那些可以監測丙戊酸血藥濃度的患者。劑量若高于每日40mg/kg,就必須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學指標。 (4)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劑量。因血漿濃度監測可能起誤導作用,劑量應根據臨床監測進行調整。 (5)肝功能損傷的患者:由于水楊酸類與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謝途徑,因此二者不可同時被服用。肝功能損傷,包括肝衰竭導致的死亡,曾發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療的病人中。 (6)水楊酸類不可用于16歲以下兒童(見阿司匹林、水楊酸治療Reye綜合征的產品介紹)。此外與丙戊酸鈉聯合使用,對于3歲以下的兒童會增加肝毒性的危險。 2、聯合治療: 若開始使用丙戊酸鈉時患者已經使用其它抗癲癇藥物,后者需緩慢撤藥。同時丙戊酸鈉的劑量增加也應逐漸進行,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標劑量。若與誘導肝酶活性的抗癲癇藥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鈉的加藥速度應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酶誘導劑,丙戊酸鈉的劑量也可能要減少。若同時合用巴比妥類藥物,特別是出現了鎮靜作用(尤其是在兒童),巴比妥類應減量。 3、注意: (1)如果兒童服用劑量超過40mg/kg/日,應注意監測臨床生化指標及血液學指標。 (2)適宜劑量的確定主要取決于疾病的控制情況,毋須常規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懷疑出現副作用時,進行血藥濃度監測,可能會有所幫助。 注射用丙戊酸鈉: 1、用于臨時替代時(例如等待手術時):本品靜脈注射劑溶于0.9%生理鹽水,按照之前接受的治療劑量(通常平均劑量20-30mg/kg/日),末次口服給藥4至6小時后靜脈給藥;或持續靜脈滴注24小時;或每日分四次靜脈滴注,每次時間需約一小時。 2、需要快速達到有效血藥濃度并維持時: (1)以15mg/kg劑量緩慢靜脈推注,持續至少5分鐘;然后以1mg/kg/hr的速度靜滴,使血漿丙戊酸濃度達到75mg/l,并根據臨床情況調整靜滴速度。 (2)一旦停止靜滴,需要立刻口服給藥,以補充有效成分。口服劑量可以用以前的劑量或調整后的劑量。或遵醫囑。
- 丙戊酸鈉的副作用
- 1、對丙戊酸鹽、雙丙戊酸鹽、丙戊酰胺或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者。 2、有肝病或明顯肝功能損害者禁用 3、有血液病,肝病史,腎功能損害,器質性腦病時慎用。 4、有嚴重肝炎病史或家族史者,特別是與用藥相關的肝卟啉癥患者。 5、患有尿素循環礙疾病的患者。 6、有藥源性黃疸個人史或家族史者。
- 丙戊酸鈉的注意事項
- 1、特別提示:在罕見的情況下,一個抗癲癇藥物治療的采用可能會導致發作次數的增加,或出現的發作類型,且與某些類型癲癇中觀察到的現象不同。在使用丙戊酸鹽時,發生上述現象的原因主要與合并抗癲癇藥物治療或藥代動力學的相互影響、毒性反應或藥物過量有關。 2、由于服用本品后,藥物在體內被轉化為丙戊酸,因此在服用本品的同時不應聯合服用其他含有可轉化為相同化合物的活性成分的藥品,以防止體內丙戊酸過量。 3、肝臟毒性: (1)發生條件:有非常罕見嚴重肝功能損傷包括致死性的病例報道。癲癇治療的經驗表明:風險最大的患者是嬰兒,特別是在使用多種抗驚厥藥物聯合治療時。3歲以下及那些有嚴重發作的兒童,尤其是患有腦損傷,精神發育遲緩和/或先天性代謝性疾病或變性疾病。3歲以后以上情況發生明顯減少,并隨年齡逐漸降低。大多數病例中,這種肝臟損傷發生在治療的前6個月,通常在第二至第12周之間及多藥聯合進行抗癲癇治療期間。 (2)提示癥狀:突然發作的無力、厭食、虛弱感和嗜睡等,有時與反復嘔吐和腹痛有關,癲癇患者癥狀復發。應告知患者(或孩子的家人),一旦出現以上情況,應立即報告醫生。應馬上進行臨床體檢和肝功能的生物學測定。 (3)檢驗:在治療開始前及治療開始后的前6個月內應定期對測定肝臟功能進行監測。在常規檢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特別是凝血酶原時間的檢驗關系最密切。如果確定存在異常低下的凝血酶原時間、特別是合并有其它生物學異常(纖維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水平顯著降低;膽紅素濃度增加及轉氨酶升高時,需要停止丙戊酸鈉治療。當本品應用于既往有肝臟疾病病史的患者時,應該多加注意。對于應用多種抗驚厥藥物的患者、兒童患者、還有先天性代謝疾病的患者、那些伴有智力發育遲緩的嚴重驚厥疾病的患者、以及那些患有器質性腦疾病的患者而言,這種危險性尤為突出。 4、胰腺炎:曾報道過有極少數的病人出現嚴重的、甚至致命的胰腺炎。該反應與患者的年齡和治療周期有關,兒童出現反應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在幼童或嚴重癲癇發作、大腦損傷或服用多種抗癲癇藥物治療的患者中通常可觀察到導致不良反應的胰腺炎。如果胰腺炎伴發的肝功能不全,則增加了致死危險。應該警告患者及其監護人,腹痛、惡心、嘔吐和/或食欲減退可能是胰腺炎的癥狀。這需要立刻進行醫學評估。如果已經診斷為胰腺炎,正常情況下應該停止應用本品。根據臨床指征,對于潛在的醫學狀態,應該進行其它的治療。 5、致畸性:根據已經發表的和未發表的報告,丙戊酸可能對在懷孕期間應用該藥物的婦女的后代產生致畸效應。丙戊酸鈉可能會產生諸如神經管缺陷之類的致畸效應(比如:脊柱裂)。因此,只有治療的受益性大干對胎兒傷害的危險性時,才能在育齡婦女中應用。 6、尿素循環障礙疾病(UCD):存在尿素循環酶缺陷的患者不推薦使用本品,尿素循環障礙疾病是一組不常見的遺傳異常疾病,特別見于鳥氨酸氨甲酰基轉移酶缺陷的情況下。在這些患者中曾有高氨血癥導致的昏迷的散發病例的報道。在下列患者中,在開始應用本品之前,應該考慮對UCD進行評估,這些患者是: (1)具有不明原因的腦病或者昏迷病史的患者、具有與蛋白質負荷相關的腦病病史的患者、具有與懷孕相關性腦病或產后腦病病史的患者、具有血漿氨或谷氨酸鹽水平增高病史的患者。 (2)那些具有循環性嘔吐、偶爾發生的極度興奮性、運動性共濟失調、低BUN或蛋白質回避的患者。 (3)具有UCD家族史的患者或者具有不明原因的嬰兒死亡(特別是男孩)家族史的患者。 (4)那些具有其它UCD體征和癥狀的患者。 7、在老年患者中的嗜睡:在老年患者中,給藥劑量應該更加緩慢地增加,并且規律性地對液體和營養物質的攝取、脫水、嗜睡以及其它不良事件進行監測。 8、血小板減少癥:在雙丙戊酸治療中已經報道才發生血小板減少癥、由于該藥物對血小板聚合的第2階段的抑制、以及凝血參數的異常(比如:低纖維蛋白原),所以推薦在開始治療之前和周期性的間期內,對血小板計數和凝血功能進行檢測。 9、在孕婦中的應用:根據已經發表的和未發表的報告,丙戊酸可能對在懷孕期間應用該藥物的婦女的后代產生致畸效應。在懷孕的前三個月接受丙戊酸鈉治療的母親中,她們的胎兒出現神經管缺陷的發生率可能會增高。美國國家疾病控制中心(CDC)已經確定,對丙戊酸暴露的婦女的孩子出現脊柱裂的危險性大約為1%到2%;已經報告了其它先天性異常(比如:顱面部缺陷、心血管畸形以及涉及多個身體系統的異常),這些先天性異常可以與生命共存,也可能不能與生命共存。尚沒有足夠的數據來確定這些先天性異常的發生率。在接受抗癲癇藥物治療的、具有驚厥疾病的婦女中,其胎兒先天性異常的高發生率并不能被認為是因果關系。在從人類中獲得藥物致畸性的足夠數據方面,存在著固有的方法學問題:在導致胎兒的先天性畸形方面,遺傳因素或者癲癇狀態本身可能比藥物治療起著更重要的作用。應用丙戊酸鈉治療的患者可能會出現凝血異常。如果在孕婦中應用丙戊酸鈉,那么應該對凝血參數進行認真的監測。在對育齡婦女的治療和咨詢過程中,處方醫生將希望在治療的受益性和危險性之間進行權衡。如果本藥物將在懷孕期間應用,或者在應用本藥物期間患者將要懷孕,那么應該將本藥物治療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性告知患者。在應用抗癲癇藥物預防癲癇大發作的患者中,不應該突然停用抗癲癇藥物,這是因為可能會促進伴隨缺氧的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并且有生命危險。對于一些癲癇病的嚴重程度和發作頻率較輕、以至于停止藥物治療不會對患者產生嚴重的威脅的患者而言,在懷孕之前和懷孕期間,可以考慮停用藥物治療,雖然不能保證癲癇小發作不會對胚胎或胎兒的發育產生一些危險性。在接受丙戊酸鈉治療的懷孕婦女中,應該考慮應用現有可接受的檢查操作來檢測神經管缺陷和其它缺陷。自殺意圖及行為曾有患者按照治療適應癥接受抗癲癇治療后出現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報道,一項隨機安慰劑對照的抗癲癇藥物試驗的薈萃分析也顯示出自殺意圖及行為風險有輕度增加。這一作用機制尚不清楚,因此、應該監測患者的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征兆,井考慮進行適當的治療。如果發現自殺意圖及行為征象,應該建議患者(患者看護人)立即尋求醫療幫助。 10、使用注意:應在治療前測定肝臟功能,并在開始治療的前6個月內定期監測,尤其對于危險病人。如大多數抗癲癇藥物,應注意轉氨酶水平的輕微升高,尤其在治療開始階段,但通常是一過性和中度的,無臨床意義推薦在這些患者中進行更深入的生物學檢查(包括凝血酶原時間);適當時可考慮調整劑量,并重復以上檢測。兒童使用丙戊酸鈉時推薦單藥治療,但在這種患者開始治療前應權衡德巴金的可能益處與其肝臟損害或胰腺炎的風險。在治療前、手術前或者發生自發性淤傷或出血時,應做血液化驗檢查(如血細胞計數、出血時間及凝集試驗)。由于存在肝臟毒性風險和出血風險,兒童服用本品治療癲癇時應避免合用乙酰水楊酸。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減少劑量。由于血漿濃度監測可能會導致誤導,劑量應根據臨床監測進行調整。當出現急性腹痛或包括惡心、嘔吐和/或厭食等的胃腸道癥狀時,必須考慮進行胰腺炎的診斷對于已出現胰酶水平升高的患者,應停止治療,并旅行必要的治療措施。存在尿素循環酶缺陷的患者不推薦使用本品。在這些患者中曾有高氨血癥導致的昏迷的散發病例的報道。有病因不明的肝臟及消化道功能紊亂(如厭食、嘔吐、細胞溶解現象)、消沉或昏迷表現、智力遲鈍的兒童,或家族中有新生兒或嬰兒死亡的情況的兒童,在接受任何丙戊酸鹽治療前必須進行代謝性指標的檢驗,尤其是空腹和餐后血氨水平的檢驗。盡管在用藥過程中極少觀察到免疫學異常,對系統性紅斑狼瘡的病人應權衡可能的益處和風險所有病人在接受丙戊酸鈉治療前都應了解存在體重增加的風險,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來減少它的發生。在開始治療時,如患者為生育期婦女則應確認其未妊娠,并在開始治療前已在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由于丙戊酸可部分代謝為酮體,應注意其對懷疑為酮癥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進行的酮體排泄檢驗結果可能產生假陽性的影響。在德巴金治療急性躁狂癥方面,目前還沒有獲得長期服用(大于4周)本品的臨床安全性和療效方面的對照試驗數據,因此若選擇延長德巴金的治療時間,臨床應就病人的個體情況進行持續用藥必要性的評估。 11、高血氨癥:已經報道高血氨癥與丙戊酸鈉治療相關,即使肝臟功能化驗結果正常,也可以出現高血氨癥。在出現原因不明的昏睡和嘔吐或者精神狀態改變的患者中,應該考慮出現高血氨癥腦病的可能性,應該對血氨的水平進行測量。如果血氯增高,那么應該停止丙戊酸鈉治療。應該開始針對高血氨癥的恰當治療,應該對這樣的患者進行檢查,以確定這些患者是否存在尿素循環障礙疾病。無癥狀性血氨水平的增高更加常見.當存在無癥狀性血氨水平增高時,需要對血漿氨的水平進行嚴密的監測。如果血氨有持續的增高,那么應該考慮停止丙戊酸鈉治療。在出現原因不明的昏睡和嘔吐或者精神狀態改變的患者中,應該考慮出現高血氨癥腦病的可能性,應該對血氨的水平進行測量。 12、對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患者應注意產生嗜睡的危險,尤其是駕駛員或機械操作者應注意。在多藥抗驚厥治療或同時服其它藥物時特別注意該嗜睡反應。 1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妊娠:根據已獲得的數據,不推薦在妊娠期間服用丙戊酸鈉。妊娠婦女通過服用藥物方式服用丙戊酸鈉所誘發畸形的危險程度較正常人群高3-4倍,為3%。最常見的畸形為神經導管閉合缺陷(約為2.3%)、顱面部缺陷、肢體畸形,心血管畸形及多重畸形包括人體不同系統等。劑量大于1000mg/日及與其他抗驚厥藥物聯合應用時上述畸形發生的明顯危險因素。現有的流行病學數據未顯示出在子宮內曝露于丙戊酸鹽下可使兒童整體智商下降。但是,在這些兒童中曾觀察到口頭表達能力地輕微下降和/或需要進行與演講相關的輔助治療的情況有所增加。進一步結果顯示,在子宮內曝露于丙戊酸鈉下的兒童中有零散的孤獨癥及相關紊亂癥狀的病例報告。仍需進行進一步的臨床研究以對這些結果進行確認。在子宮內暴露于丙戊酸的兒童中也有報告自閉癥的譜群疾病。 ①計劃妊娠:如果一位婦女計劃懷孕時,無論指征如何,都應重新評估本品治療。應采取完整的步驟來考慮,是否可使用其它治療措施。應用于雙相情感障礙指征時,應考慮停止使用本品預防。對于任何其它指征,如果認為使用丙戊酸鈉不可避免(或沒有其它選擇)。那么建議每日服用劑量為最低有效劑量,同時盡可能使用緩釋劑型。在可能性較小時,可考慮分次服用,以避免丙戊酸的血藥濃度達到峰值水平。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支持婦女在妊娠期間服用丙戊酸鈉時補充葉酸的有效性。但是,考慮到在其它情況下的有益作用,可考慮在受孕前一個月及受孕后兩個月補充葉酸,劑量為5mg/日。且不管患者服用葉酸與否均需接受相同的畸形情況檢查。 ②妊娠期間:如果除了使用丙戊酸鈉連續治療外沒有別的選擇(沒有其它的替代方法),建議服用最小有效劑量。如有可能,應避免劑量高于1000mg/日。 ③出生前:應用丙戊酸鈉治療的患者可能會出現凝血異常。如果在孕婦中應用丙戊酸鈉,在出生前應對母親進行凝血檢測,包括血小板計數、纖維蛋白原水平和凝血時間(aPTT)等。 ④新生兒:本品可能會引起與微生素K缺乏無關的新生兒出血綜臺征對母親的常規血液學檢測并不能完全反應新生兒出現血液學異常的可能。必須對新生兒進行血小板計數、纖維蛋白原水平和aPTT的測試。另外,有報道新生兒出生后第一周內出現低血糖反應。 (2)哺乳:乳汁中的丙戊酸濃度很低,只有母體血清濃度的1%到10%。雖然到目前為止,在新生兒期間監測的母乳喂養的孩子未報道發生臨床異常現象。因而哺乳并非是服用丙戊酸鈉的禁忌癥。應根據各種因素進行權衡。 14、兒童用藥:兒童使用丙戊酸鈉時推薦單藥治療,但在這種患者開始治療前應權衡德巴金的可能益處與其肝臟損害或胰腺炎的風險。由于存在肝臟毒性風險和出血風險,兒童服用本品時應避免合用乙酰水楊酸。有病因不明的肝臟及消化遭功能紊亂(如厭食、嘔吐、細胞溶解現象)、消沉或昏迷表現、智力遲鈍的兒童,或家族中有新生兒或嬰兒死亡的情況的兒童,在接受任何丙戊酸鹽治療前必須進行代謝性指標的檢驗,尤其是空腹和餐后血氨水平的檢驗。對于18歲以下兒童和青年,德巴金用于治療與雙相情感障礙相關的躁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15、老年用藥:與年輕的成年患者相比,老年患者(年齡大于68歲)清除丙戊酸鈉的能力出現下降,而且發生率可能出現增加,所以在這些患者中,起始給藥劑量應該下降。同時,給藥劑量的增加速度應該更加緩慢.并且需要規律地對液體和營養物質的攝取、脫水、嗜睡以及其它不良事件進行監測當患者食物和液體的攝取量出現下降,或者患者出現過度的嗜睡,那么應該考慮下調丙戊酸鈉的給藥劑量或者停止丙戊酸鈉治療。應該基于耐受性和臨床反應來確定最后的治療劑量參見本說明書中其它項下的相關內容,或遵醫囑。 16、藥物過量: (1)當急性超大劑量服藥時,通常出現的癥狀包括伴有肌張力低下的昏迷、反射低下、瞳孔縮小、呼吸功能障礙、代謝性酸中毒。臨床癥狀可以多變,有報道說血藥濃度過高時會出現癲癇發作與腦水腫有關的顱內高壓病例也曾報道過。 (2)對過量服藥的處理應根據癥狀:洗胃治療在藥物攝入后10-12小時內有效,保持尿液分泌、心肺監測。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如必要可采用血液透析進行處治。有報道納洛酮可以逆轉丙戊酸鈉用藥過量導致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效應。由于在理論上納洛酮也對雙丙戊酸鈉的抗癲癇效應有所逆轉,所以在癲癇患者中應用納洛酮時應該多加注意。通常情況下預后較好。但有零散的死亡病例報道。
藥品查詢
最新資訊
更多熱門藥品
更多-
枸櫞酸西地那非片
西地那非適用于治療勃起功能障礙。
-
鹽酸非索非那定片
1.季節性過敏性鼻炎適用于緩解成人和6歲及6歲以上年齡兒童的季節性過敏性鼻炎相關的癥狀,如打噴嚏,流鼻涕,鼻、腭、喉部發癢、眼睛發癢、潮濕、發紅。 2.慢性特發性蕁麻疹適用于治療成人和6歲及6歲以上年齡兒童的慢性特發性蕁麻疹的皮膚癥狀,能夠顯著減輕瘙癢和風團的數量。
-
感冒靈膠囊
解熱鎮痛。用于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
連花清瘟顆粒
清瘟解毒,宣肺泄熱。用于治療流行性感冒屬熱毒襲肺證,癥見:發熱或高熱惡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頭痛,咽干咽痛,舌偏紅,苔黃或黃膩。
-
參苓白術膠囊
健脾,益氣。用于體倦乏力,食少便溏。
-
遠紅外消炎止痛貼
適用于促進局部血液循環、輔助消炎、消腫和止痛。適用于對頸椎病、肩周炎、骨質增生、腰椎間盤突出、關節炎、肌纖維炎、軟組織扭挫傷、急性腰肌勞損的輔助治療。適用于緩解腿部關節、肌肉疼痛及肱骨外上髁炎引起的關節滑膜炎所致之疼痛。
-
加味藿香正氣丸
解表化濕,理氣和中。本品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
-
依折麥布片
1.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癥本品作為飲食控制以外的輔助治療,可單獨或與HMG-CoA還原酶抑制(他汀類)聯合應用于治療原發性(雜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可降低總膽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載脂蛋白B(ApoB)。 2.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HoFH)本品與他汀類聯合應用,可作為其他降脂治療的輔助療法(如LDL-C血漿分離置換法),或在其他降脂治療無效時用于降低HoFH患者的TC和LDL-C水平。 3.純合子谷甾醇血癥(或植物甾醇血癥)本品作為飲食控制以外的輔助治療,用于降低純合子家族性谷甾醇血癥患者的谷甾醇和植物甾醇水平。
-
氯雷他定顆粒
用于治療季節性過敏性鼻炎(減輕鼻部或非鼻部癥狀)及特發性蕁麻疹。
-
咳特靈膠囊
鎮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氣管炎咳嗽。
藥企推薦
更多-
廣東羅浮山國藥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羅浮山國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藥品生產,藥品經營,中草藥收購等業務的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4日,公司坐落在廣東省,詳細地址為:惠州市博羅縣長寧鎮廣汕公路邊嶺排工業區(羅浮山藥業城);經國
-
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
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韓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產品業務涉及兒科產品、消化科產品、骨科產品、抗感染藥等領域,98%的產品在國內成產,主要產品有媽咪愛、易坦靜、易安平、美常安、利動、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藥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團作為一家有著八十多年制藥經驗的歐洲制藥集團,擁有20余種上市產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員工。公司的發展戰略是以三大治療領域內的高科技產品為基礎,即腫瘤、內分泌、神經肌肉類疾病,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冊地位于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天貴大街33號,法定代表人為張朝華。經營范圍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藥;出租辦公用房
-
輝瑞制藥有限公司
輝瑞在中國業務覆蓋全國300余個城市,并在華上市了五大領域的高品質的創新藥物,包括腫瘤、疫苗、抗感染、炎癥與免疫、罕見病等多個領域的處方藥和疫苗。多年來,輝瑞始終致力于“成為中國醫療衛生體系重要組成
-
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創建,公司以“繼承創新、造福人類”為企業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為企業發展目標,以健康人類為己任,造福社會為弘愿,始終堅持市場龍頭、科技驅動的創新發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藥廠
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藥廠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冊地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中路20號,法定代表人為王煜煒。經營范圍包括制造膠劑、口服液、丸劑、顆粒劑、糖漿劑、擦劑、氣霧劑、軟膠囊
-
海南碧凱藥業有限公司
海南碧凱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譽單位】、海口工業【十佳企業】。擁有各類人才,員工近2000人。生產基地位于海口藥谷,占地134畝,建筑面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