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非霍奇金惡性淋巴瘤一般治療
眼眶非霍奇金惡性淋巴瘤西醫治療
1.若全身檢查不能顯示全身淋巴瘤、應作眼眶腫物活檢,以確定病變性質。通常切除性活檢應盡量切除足夠的腫瘤組織。如有必要,可行適當的免疫組織化學和電子顯微鏡檢查研究。手術者與病理學者密切配合,切下的組織分為新鮮狀態和浸泡甲醇兩部分。新鮮標本送作細胞標記研究,甲醇固定之標本作永久切片。若病變能完全切除而不損害重要結構時,可作完全切除而不是切除性活檢。
2.若臨床檢查發現有眼眶外腫瘤的證據,應決定適當的活檢位置。如眼眶腫瘤于前方結膜下可見,或通過眼瞼可捫及,為活檢最佳選擇,越易接近之部位,越適合做活檢。
3.若眼眶腫瘤患者有已知活檢證實的淋巴瘤病史,細針活檢或穿吸活檢顯示與已知的全身淋巴瘤相一致,宜制定非手術方案。
4.良性反應性淋巴細胞增生患者可采用保護眼球的眼眶局部放射治療。一般應用15~20Gy劑量可致此種腫瘤明顯緩解。大部分良性反應性淋巴細胞增生病例,腫物局限眼前部淺表,常可手術完全切除。局限于眼眶的非典型性淋巴細胞增生病例若全身檢查正常、可對患側眼眶局部放療25~30Gy。明確診斷的眼眶惡性淋巴瘤病例,若全身詳細檢查沒有發現淋巴瘤,局部應給予放射治療25~30Gy劑量。如有證據表明全身淋巴瘤與眼眶淋巴瘤相關,則最好給患者選擇適當的化學治療而不作放射治療。如眼眶病變對全身化療無反應,則作眼眶放射治療是合適的,治療后2~3月應復查,再作眼眶CT掃描以明確其對放射治療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