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
1、早期診斷的重要性:
器官完全分化后就不再發生畸形。糖尿病妊娠的嬰兒常在胚胎發育第7周之前發生先天性畸形,因此早期診斷與早期處理非常重要。
2、病史與體格檢查:
雖屬重要,但可能是陰性的。因此有下列情況時,應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1)糖尿病的家族史:
有血統關系的家族成員中患糖尿病的人數越多,孕婦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
(2)經產婦過去有反復流產、
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產史、新生兒死亡、巨大兒、羊水過多或胎兒畸形等病史,與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關系。對這些病人進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測定,以便及時確定診斷。
3、臨床表現
妊娠期有三多癥狀(多飲、多食、多尿),或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感染反復發作,孕婦體重>90kg,本次妊娠并發羊水過多或巨大胎兒者,應警惕合并糖尿病的可能。
根據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病情發展和預后觀察,可以將此疾病分為4種類型
(1)潛在糖尿病
此類孕婦妊娠前后均無糖尿病的臨床表現,但糖耐量異常,經過一定時間后,可能發展成顯性(臨床)糖尿病。
(2)顯性糖尿病
臨床表現(三多一少),空腹血糖升高,尿糖陽性,糖耐量減低。其中部分孕婦在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經治療后受孕。部分孕婦則在妊娠后才發現患有糖尿病,分娩后糖尿病繼續存在。
(3)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前無糖尿病的臨床表現,糖代謝功能正常。妊娠后出現糖尿病的癥狀和體征,部分孕婦出現糖尿病并發癥(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巨大胎兒、死胎及死產等),但在分娩后糖尿病的臨床表現均逐漸消失,在以后的妊娠中又出現,分娩后又恢復。這部分患者在數年后可發展為顯性(臨床)糖尿病。
(4)糖尿病前期
這類孕婦有糖尿病的家族史,但孕婦則無明顯糖代謝紊亂,可在妊娠后出現類似糖尿病孕婦的并發癥(巨大胎兒、畸形兒及羊水過多等)。若干年后多數將出現顯性(臨床)糖尿病。
妊娠合并了糖尿病,最明顯的癥狀是“三多一少”即:吃的多、喝的多、尿的多,但體重減輕,還伴有嘔吐、疲乏無力、體質差。
注意不要混同為一般的妊娠反應,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嘔吐可以成為劇吐,即嚴重的惡心、嘔吐加重,甚至會引起脫水及電解質紊亂;由于葡萄糖的異常代謝加速,引起血液中、尿液中葡萄糖的含量增加,妊娠早期合并糖尿病易發生真菌感染。妊娠中期糖尿病癥狀可減輕。妊娠晚期分娩、引產、剖宮產也容易導致細菌感染,而使糖尿病癥狀進一步加重。
4、糖尿病診斷標準
糖尿病最新診斷標準(1999年WHO標準)
糖尿病的診斷依據是血糖和臨床癥狀。以下診斷標準是1999年WHO、IDF公布,同年得到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的認同,并建議在中國執行。
二、診斷
(一)確診為糖尿病:
1、具有典型癥狀,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11.1 mmol/l)。
2、沒有典型癥狀,僅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11.1 mmol/l)應再重復一次,仍達以上值者,可以確診為糖尿病。
3、沒有典型癥狀,僅空腹血糖126mg/dl(7.0 mmol/l)或餐后血糖200mg/dl(11.1 mmol/l)糖耐量實驗2小時血糖200mg/dl(11.1mmol/l)者可以確診為糖尿病。
(二)可排除糖尿病:
1、如糖耐量2小時血糖140-200 mg/dl(7.8-11.1 mmol/l)之間,為糖耐量
低減;如空腹血糖110-126 mg/dl(6.1-7.0 mmol/l)為空腹血糖受損,均不診斷為糖尿病。
2、若餐后血糖<140mg/dl(7.8 mmol/l)及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可以排除糖尿病。
注釋:
1、嚴重癥狀和明顯高血糖者,要求血糖值超過以上指標即可確診。
2、在急性感染、外傷、手術或其他應激情況下,雖測出明顯高血糖,亦不能立即診斷為糖尿病。
3、無癥狀者不能依一次血糖值診斷,必須另一次也超過診斷標準。
4、兒童糖尿病多數癥狀嚴重,血糖高,尿糖、尿酮體陽性,無需做糖耐量試驗
少數癥狀不嚴重者,則需測空腹血糖或糖耐量試驗。
5、以上血糖值為靜脈血漿血糖值。如果是指尖全血或靜脈全血空腹正常血糖值應該為6.1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