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攜帶者不能被徹底治愈,因為無法徹底清除其體內所攜帶的乙肝病毒,但可保持機體相對穩定狀態,可以達到臨床治愈。
乙肝病毒攜帶者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治療后且肝功能維持正常水平,無乏力、腹脹、惡心等癥狀時,在停用抗病毒藥物后病毒仍未增加的,可考慮臨床治愈。但乙肝病毒攜帶者雖一般可達到臨床治愈,但不能徹底消除乙肝病毒達到完全治愈,若免疫力較低易再次感染。
另外,若乙肝攜帶者肝功能以及其他體征正常無需進行抗病毒治療,只需每隔6~12個月去醫院復查乙肝五項(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體、乙肝e抗原、乙肝e抗體和乙肝核心抗體)和肝功能等指標是否正常,同時進行肝臟彩超檢查,判斷肝臟是否有其他變化。
若乙肝攜帶者的肝功能出現異常,則表示機體內的乙肝病毒復制活躍,需及時就醫對癥治療。一般可應用恩替卡韋、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酯、艾米替諾福韋等抗病毒藥物進行治療,也可使用干擾素α和替比夫定、拉米夫定等進行治療。
目前無治療乙肝病毒的特效藥,注射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是最有效的預防措施。另外,無不適癥狀的病毒攜帶者通常無需治療,避免飲酒熬夜、濫用藥物等定期復查即可,若發現肝功能異常通常需要及時就醫,積極治療,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