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給藥的特點包括避免藥物在胃腸道的滅活及肝的首過效應;使血藥濃度平穩并能較長時間保持在有效濃度范圍之內;減少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性;提高安全性,患者可隨時停止用藥。
1.什么是皮膚給藥
皮膚給藥主要是用澆淋劑,它必須具有兩條件:一是藥物必須從制劑基質中溶解出來,然后透過角質層和上皮細胞;二是由于通過被動擴散吸收,故藥物必須是脂溶性。目前的澆淋劑最好的生物利用度為10%-20%。
2.注意
根據不同的皮損選擇不同的藥物劑型。如急性炎癥性皮損僅有紅斑、丘疹和水皰時,可選用粉劑或洗劑;有糜爛、滲出多時選用溶液濕敷。亞急性炎癥性皮損伴少量滲出時選用乳劑、糊劑或油劑。慢性炎癥性皮損者可選用軟膏、乳劑、硬膏、涂膜劑及酊劑。無皮損僅有瘙癢者,選用乳劑或酊劑。皮膚破損、滲液多或合并感染者可選用溶液制劑,可用濕潤療法,半暴露處理。
3.用藥技巧
擦藥前清除皮損上的痂皮、鱗屑等,如病情許可,用淋浴或浸泡清除,必要時剪短患者頭發。外用氣霧劑、洗劑等混懸劑使用前應充分振蕩搖勻;洗劑和糊劑不宜用于毛發處;軟膏、硬膏禁用于滲液較多的急性皮炎;有糜爛、滲出時不能用酊劑;皮膚有皸裂、急性炎癥或滲出性糜爛的患者,亦不能使用酊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