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統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一般治療
(一)治療
肝性腦病目前尚無特效療法,需采用綜合措施。治療要點為祛除誘因,降低血氨,保肝和支持療法。
1.消除誘因 消除和控制肝性腦病的誘發因素,如防止和及時處理消化道出血;預防和控制感染;發熱;改善電解質和酸堿平衡;限制高蛋白飲食;禁飲酒和慎用麻醉藥、鎮靜、安眠藥等。
2.清除對大腦有害物質是重要的搶救措施。主要降低血氨,有助于病人的意識恢復和精神癥狀的改善。常用谷氨酸鹽(23~46g/d)。鈉鹽與鉀鹽之比為3∶1,靜脈點滴。也可選用精氨酸(10~20g)或醋谷胺(乙酰谷氨酰胺)(1g)等;亦可用左旋多巴以取代腦內假性神經介質,開始試用0.5g,以觀察有無副作用,然后每天2.5~5g加入100ml生理鹽水中鼻飼或灌腸。但需注意左旋多巴可能對肝細胞有損害作用。控制氨的產生還可采用巴龍霉素,服用半乳糖、果糖可改變腸道pH值,減少氨的吸收。其他尚可用換血方法、全身灌流療法、異體肝與肝性昏迷患者進行體外肝臟灌流等。同時,還要排除腸道積血和積食,以抑制腸道細菌的繁殖,減少腸內毒物的生成和吸收,酸化腸道和降低血氨等。
3.精神障礙的處理 由于肝功能損壞,對鎮靜、安眠藥物的耐受性減低,所以在控制興奮、幻覺、抑郁和各種意識障礙時,應慎用或禁用催眠藥、麻醉藥、鎮靜藥和抗精神病藥。這些藥不僅對肝臟有害,而且使網狀結構水平降低,更可促使意識障礙的發生、發展和加重,甚至誘發昏迷死亡。如必須要用時,應注意選擇藥種和劑量。對興奮躁動者可肌注苯二氮卓類藥如地西泮(安定)、奮乃靜及副醛等。禁用或慎用氯丙嗪等抗精神病藥。
5.促進細胞代謝 可用輔酶A或三磷腺苷(ATP)、細胞色素C、谷氨酸等。
(二)預后
誘因明確且容易消除者(例如出血、缺鉀等)的預后較好。肝功能較好,分流手術后由于進食高蛋白而引起門體分流性腦病者預后較好。有腹水、黃疸、出血傾向的患者提示肝功能很差,其預后也差。暴發性肝功能衰竭伴發的肝性腦病預后最差。肝性腦病的意識障礙一般是逐步加深,多數病例經8~12天陷入昏迷,持續時間最短10h左右,最長10h。病死率:急性肝性腦病為80%左右;慢性肝性腦病約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