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把記憶障礙分為兩類,即順行性遺忘癥和逆行性遺忘癥。凡不能保留新近獲得的信息的稱為順行性遺忘癥。患者對于一個新的感覺性信息雖能作出合適的反應,但只限于該刺激出現時,一旦該刺激物消失,患者在數秒鐘就失去作出正確反應的能力。所以患者易忘近事,而遠的記憶仍存在。本癥多見于慢性酒精中毒者。發生本癥的機制,可能是由于信息不能從第一級記憶轉入第二級記憶;一般認為,這種障礙與海馬的功能損壞有關。前文已述及,海馬及其環路的功能遭受破壞,會發生近期記憶障礙。凡正常腦功能發生障礙之前的一段時間內的記憶均已喪失的,稱為逆行性遺忘癥;患者不能回憶起緊接著本癥發生前一段時間的經歷。一些非特異性腦疾患(腦震蕩、電擊等)和麻醉均可引起本癥。例如,車禍造成腦震蕩的患者在恢復后,不能記起發生車禍前一段時期內的事情,但自己的名字等仍能記得。所以,發生本癥的機制可能是第二級記憶發生了紊亂,而第三級記憶卻不受影響。
記憶障礙容易與以下疾病混淆:
(一)情感障礙
1.躁狂癥(mania):首次發病年齡多在16~30歲,起病急,主要表現為情感高漲、思維奔逸和精神運動性興奮。患者由于情感高漲聯想加快,概念一個接一個產生,下筆千言,一揮而就,大量詩詞創作,押韻詞和形容詞信手拈來,尤其是輕躁狂患者,在類似聯想和接近聯想的基礎上,產生對某些既往生活事件詳情細節的追憶。
2.抑郁癥(depression):主要表現為情緒低落,思維遲緩和精神運動性抑制,在情緒低落的背景上產生自責自罪妄想,其罪惡妄想可追述到童年的生活經歷,認為其罪行為童年生活中的某一次錯誤造成的,一般在病愈后就再也不能回憶起這些經過。
(二)精神分裂癥(schizophrenia) 本癥起病緩慢,發病多在中年,以荒謬離奇的幻覺妄想為主,伴有情感的不協調和言語行為障礙。有系統妄想的患者由于沉緬于幻覺妄想體驗之中,表現出孤僻離群,對周圍事物特別警覺與專心注意,連正常人根本注意不到的細枝末節也能毫無遺漏地回憶起來。
(三)神經衰弱(neurastenia) 起病于11~40歲之間,主要表現有頭痛、睡眠障礙、記憶障礙、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及疲乏無力等。記憶障礙多為記憶力減退,尤其是近記憶減退明顯,遠記憶正常,此種記憶減退往往由于注意力不能集中之故,并非真正的記憶缺損,其表現為不論看書或讀書刊,往往由于心煩意亂,印象不深,掌握不了中心內容,見了熟悉的人一時難以叫名字,但一經提醒,仍能記憶,與腦器質性疾病的記憶缺損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四)腦動脈硬化性精神病(cerebro-arteriosclerotia psychosis) 多見于50歲以上的高齡者,是一種多因素引起的慢性退行病變,初期表現出神經衰弱癥狀,突出的癥狀是睡眠、記憶和情緒三方面的障礙,記憶減退是常見的癥狀,開始為近記憶減退為主,對名稱最易忘卻,對事物和人的即刻再現困難,但對青少年期的往事卻記憶猶新,判斷理解力尚可,工作雖感無力或易忘,但日常事物尚能應付,患者常發筆記本來彌補自己的記憶減退,工作中往往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
(五)顱腦損傷(craniocerebral tranma) 急性腦外傷時,記憶障礙常呈逆行及順行性遺忘, 慢性腦外傷后(一般在腦外傷后一月或數月),出現頭痛眩暈、注意煥散、記憶減退及睡眠障礙等,與患者損傷的性質、部分、年齡、素質及心理環境因素有密切的關系。
(六)腦腫瘤伴發的精神障礙(mental disorder with brain tumor) 腦腫瘤的精神癥狀可表現在精神功能的各個方面,如意識程度、認知功能或情緒方面,認知功能常表現為思維緩慢、聯想貧乏、記憶困難等,以間腦中腦腫瘤最易出現記憶障礙,表現注意不能集中于當前的事物,不能學習新的東西,近事遺忘,而遠事記憶及其他認知功能保持完好,并可有虛構現象。
目前尚無有效的方法治療記憶障礙。含卵磷脂食品、神經遞質的前體、利他林、雙氫麥角堿類的擴血管藥等療效難定。記憶功能的訓練有一定幫助。記憶恢復決定于病變性質、部位、嚴重和廣泛程度。急性疾病如腦外傷和分腦炎,治療后記憶功能一般在6~12月恢復。一年后恢復機會很少。維生素B1缺乏造成Wernicke腦病,早期用維生素B1治療記憶會恢復。慢性器質性疾病造成的記憶障礙一般恢復很困難。假性癡呆的精神源性遺忘可通過精神治療獲得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