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脊髓損傷的頸椎骨折脫位一般治療
一、非手術治療
急診處理應十分注意損傷機制,一經診斷后不可將頸椎伸展,以防頸脊髓損傷,宜應用枕頜帶牽引或顱骨牽引,牽引的方向使頸椎略屈曲位。牽引重量應與合并脊髓損傷的骨折脫位一樣,以2~3kg開始,在密切觀察下逐漸加重。一經復位,將頸椎維持在生理位,3周后用頭頸胸石膏固定,為期3個月。牽引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神經刺激或壓迫癥狀應調整牽引重量和方向。癥狀不消失或有加重傾向應立即中止牽引,不能為求得復位而損傷脊髓。采用維持重量牽引3周,爾后石膏頸領固定,待后期手術固定。
二、手術治療
手術的目的在于重新獲得頸椎的穩(wěn)定性,并恢復或擴大損傷節(jié)段的椎管,防止以后慢性壓迫的出現(xiàn)。手術經前路切除損傷節(jié)段突向椎管的椎體后緣骨質,操作必須細致,嚴防損傷脊髓,并將自體髂骨植入其間隙,確保頸椎前結構獲得骨性融合,以達到穩(wěn)定的目的,術后應用石膏頸領固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