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穿透傷一般治療
一、西醫治療
1、送到急診室的心臟穿透傷傷員可分為4類:
①死亡:入院前已無生命體征。
②臨床死亡:送院途中有生命體征,入院時無生命體征。
③瀕死:半昏迷、脈細、測不到血壓、嘆息呼吸。
④重度休克:動脈收縮壓小于10.7Kpa(80mmHg),神志尚清。
上述4類心臟穿透傷傷員中第一類是救不活的,第二、三類需立即開胸復蘇。第四類可先擴容再開胸,如情況不改善也必須立即開胸復蘇。
二、急救和復蘇措施包括:
①迅速氣管內插管,機械通氣。
②建立大口徑靜脈快速擴容通道,快速靜脈輸血補液提高心臟充盈壓。
③同時建立中心靜脈壓測量裝置。
④如有血氣胸,予以閉式引流。
⑤疑有心包填塞者立即行心包穿刺,診斷并解壓。
⑥若心包穿刺未抽出血液,臨床上又高度懷疑心包填塞,可緊急在局麻下進行心包開窗探查術探查心包腔,放入減壓引流管。
⑦已經心跳停止者需行開胸心臟復蘇,胸外按壓不僅無效,且能加重出血和心包填塞。
心臟穿透傷均應手術修補。術前準備以快速大量輸血為主,適量給予多巴胺和異丙腎上腺素以增強心肌收縮力。刺入心臟并仍留在胸壁上的致傷物(如尖刀)在開胸手術前不宜拔除。術后加強心電圖和血液動力學監護,以及復蘇后續治療。注意觀察有無繼發性出血、殘余癥和并發癥。常規給予破傷風抗毒素和抗菌素(頭孢噻啶,先鋒霉素Ⅴ,氧氟沙星,甲哨唑)。
三、預后
影響穿透性心臟外傷預后的因素包括:損傷后解剖生理因素,臨床類型和分期的影響以及醫療干預措施,因此在治療本病時應綜合考慮,力求及時地做出最適合病人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