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心肌炎一般治療
一、治療
1.臥床休息
動物實驗顯示臥床休息可預防急性期心肌內病毒復制的增加。因此,急性期至少完全臥床8周,待心影恢復正常、心電圖改變明顯好轉后,開始輕微活動;恢復期至少半天臥床6個月;心臟增大者臥床半年以上,至心臟明顯縮小;有心力衰竭者嚴格臥床,至心力衰竭控制穩定、心臟檢查明顯好轉,再開始輕微活動。
2.針對心肌的治療
高濃度大劑量維生素C對糾正休克、促進心肌病變恢復,效果明顯,因而是臨床上常用的治療藥物之一。日本京都大學內科動物試驗證明,泛癸利酮(輔酶Q10) 對受到心肌炎病毒感染的心肌細胞有保護作用,因此臨床上也常應用。肌苷也是目前臨床上常用的輔助藥物之一。危重患兒搶救時.也可加用能量合劑或極化液,靜脈滴注。
3.腎上腺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藥
腎上腺皮質激素主要作于搶救心源性休克和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對其他治療無效者也可試用。一般認為,為避免病毒感染擴散。發病10天內盡可能不用激素。免疫抑制藥在疑似及確診的病毒性心肌炎患者的應用仍有爭議。最近國外發表的心肌炎治療試驗顯示,在硫唑嘌呤加潑尼松(強的松)組、環孢素加潑尼松(強的松)組及常規治療組之間治療結果無顯著差異。盡管這一研究在成人中進行,但其結果可能適用于兒童。
4.合并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的處理
對并發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者必須及時予以積極的處理。處理原則與一般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相似,包括洋地黃的應用、血管擴張藥、磷酸二酯酶抑制劑、利尿藥及擴容糾正酸中毒等,但在洋地黃應用時應注意在心肌炎急性期,心肌對洋地黃敏感,易出現毒性反應,應避免快飽和,用藥劑量也應適當減少。
5.心律失常的治療
心律失常必須積極治療。室上性心動過速洋地黃治療有效,室性心動過速可用利多卡因或胺碘酮靜滴。如室性心律失常雖經積極治療仍快速進展至室性纖顫(這種情況在小嬰兒更易發生)應即刻予以直流電復律。如發生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應安置心內膜起搏器。因心律失常可發生在心肌炎恢復后很長一段時間,因此,心肌炎患兒康復后需長期隨訪。
6.其他治療
近年來有靜脈應用人血丙種球蛋白治療兒童心肌炎的報道。Drucker等的研究表明人血丙種球蛋白應用后患兒在隨訪期左心室功能改善,一年的存活率更高。在一些病例可應用左心室輔助裝置和主動脈球囊泵來支持心血管系統,而在另一些患兒還可應用體外膜氧合治療。必要時,這些裝置可挽救患兒生命,因而在年長兒可考慮為一種治療選擇。一些重癥難治病例,心臟移植可作為最后治療手段。
二、預后
多數病人預后良好,經數周、數月甚至遷延數年漸痊愈。少數呈暴發起病,因心源性休克、急性心力衰竭或嚴重心律失常于數小時或數天內死亡。個別病例因嚴重心律失常猝死。有的呈遷延過程,遺留不同程度左室功能障礙,其中有的僅有超聲心動圖或心電圖改變,并無臨床癥狀,然而少數病例則因心力衰竭遷延不愈,導致死亡。曾報道經組織學確診的急性重癥心肌炎35例患兒的病程及預后,患者年齡中位數3.3歲(1~15.1歲),均有急性心力衰竭及(或)嚴重心律失常,于發病1~47天(中位數7天)入院。治療上除抗心力衰竭,抗休克和抗心律失常外,均加用甲基強地松龍和靜脈輸入免疫球蛋白。35例中6例入院時有嚴重急性心力衰竭,2例搶救無效,于入院72h內死亡。另4例加用心肺機支持循環,1例于6天后心力衰竭控制,2例行心臟移植成功,余1例第7天停用心肺機,終因心力衰竭并發真菌敗血癥死亡。這組重癥病例,4例死亡,其中3例均發生在住院初期;心臟移植3例,其中1例病程1.9年,因排斥反應,術后3天死亡。總病死率(4/35)11.4%。未做心臟移植存活者共29例,經隨訪1.2l~31.6個月(中位數19個月),僅2例遺留左室功能障礙。其中1例病程6年,無癥狀,未服心臟藥物,僅左室射血分數及縮短分數分別為50%及22%,運動試驗提示運動耐力輕度下降;另1例病程剛3.8個月,心功能在恢復中。所有存活者均無心血管系統癥狀,無運動受限,也未服用抗心律失常藥。作者分析死亡及心臟移植的高危因素,單因素分析認為發病年齡較大、左室射血分數低、需用機械通氣或心肺機支持、發生過心臟驟停及室性心動過速為危險因素。多因素分析提示室性心動過速是惟一的危險因素。病毒性心肌炎僅少數可遺留左室功能障礙或過渡到擴張型心肌病,擴張型心肌病終末期做心臟移植的108個心臟中,發現至少有一個明顯的炎癥細胞浸潤灶。擴張型心肌病患者的心肌中可檢測到病毒核酸。上述臨床研究提示部分擴張型心肌病是病毒性心肌炎的后果。預后好壞主要取決于心肌病變的嚴重程度,并與以下因素有關:
①感染病毒的型別,柯薩奇病毒B組3型所致的心肌炎較重,而A組9型較輕。
②病人年齡,新生兒發病死亡率最高。
③病情復發者預后差。
④左室射血分數明顯下降者預后差。
⑤并發室性心動過速者預后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