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狀腺功能減退一般治療
妊娠合并甲狀腺功能減退西醫治療
一旦明確診斷孕婦合并甲減,應立即予以治療,要求在妊娠全過程維持正常的甲狀腺激素水平。最理想的是在懷孕前即予以治療,達到正常甲狀腺激素水平后才懷孕。妊娠后仍須嚴密觀察,因有些孕婦需要更大的替代劑量才能維持正常的甲狀腺激素水平。妊娠期給予營養指導,注意IUGR的發生及治療。妊娠37周收入院,每周行NST檢查。甲減孕婦常易發生過期妊娠,雖不需要預產期前終止妊娠,但以不超過41周為宜,40周后進行引產。
治療極為簡單而有效,可以顯著減少或防止并發癥發生。應用藥物有:①甲狀腺素片 (甲狀腺粉),80~120mg/d,定期隨診,根據甲狀腺功能情況調整用量。②左甲狀腺素片(左旋甲狀腺素)(L-T4),系人工合成激素,劑量易標準化,優于甲狀腺素片(甲狀腺粉),因而有取代之勢。在妊娠期才得到診斷的甲減孕婦初次劑量為150μg/d[2μg/(kg·d)],每4周測血TSH濃度1次,根據TSH測值調整劑量。如TSH>20mU/L,每天增加L-T4100μg,10~20mU/L,每天增加75μg;<10mU/L,則增加50μg/d。
直至血TSH濃度達正常值、甲狀腺激素恢復正常水平為止。以后測TSH可延長至8周1次,即分別于孕6~8周、16~20周及28~32周各檢測1次。
藥物最好在清晨空腹頓服,在早孕期間空腹服藥常不易耐受,可推遲至無惡心嘔吐時間服用。硫酸亞鐵與T4同服可形成不溶解的鐵~甲狀腺素復合物,降低甲狀腺素的吸收量,因此兩者必須間隔2h以上分別服用。
在T4替代治療同時,應加強營養,注意休息,勿過度勞累。定期做產前檢查,注意體重、腹圍、宮高增長情況,并應用B超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時發現胎兒宮內生長遲緩,盡早給予相應治療。分娩時給予產婦氧氣吸入,鼓勵進食,必要時輸液,產程中行胎心監護。第二產程時,先天性甲減產婦多數有腹直肌力量不足,常無力屏氣向下用力,不能很好增加腹壓,必要時應用器械助產。做好新生兒復蘇準備。產時留臍血,化驗甲狀腺功能及TSH。橋本病母親應留臍血查抗甲狀腺抗體。第三產程后注意產后出血,給子宮收縮劑。
分娩后,T4劑量宜減少到孕前量[1.6~1.7μg/(kg·d)],或甲狀腺素片60mg/d。于產后6~8周檢測血TSH濃度以判明上述劑量是否適宜。此后即按常規每年隨診1次,有異常情況時則增加復診次數。如不能檢測TSH值來指導T4替代治療時,可檢測FT4I,維持其在正常值范圍的1/3區。
新生兒甲低的治療: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發生率為1/4000,問題是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出生時并無臨床表現,常在以后的生長發育中逐漸出現甲狀腺功能減低的癥狀,更嚴重的是出現智力的低下,世界許多地區均開展了防治新生兒甲低的研究,并開始對新生兒進行甲低的篩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嬰兒T4水平低、TSH水平高,血液檢查易于診斷和監測。
甲狀腺功能低下有家族性遺傳傾向,超聲檢查羊水過多的病人應檢查胎兒是否有甲狀腺腫,妊娠期因甲狀腺功能亢進應用抗甲狀腺素藥物治療的婦女也應檢測胎兒是否有甲狀腺腫。羊水中碘腺原氨酸和TSH反映出胎兒血漿水平有助于產前甲狀腺功能低下的診斷。臍血標本更能作出精確診斷。
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治療很重要,因為產前甲狀腺功能低下可影響胎兒發育,包括機體全部功能等各個方面,主要是大腦的影響。盡管母體至胎兒甲狀腺激素轉運受限,但即使僅有少量的甲狀腺激素進入胎兒體內,對患甲狀腺功能低下的胎兒也有保護作用,尤以大腦為然。研究發現分娩前3個月開始早期治療,其智力發育正常。如治療延遲或胎兒出生時甲狀腺素過低,則智力發育低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