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
被嚙齒類動物咬后,原傷口常很快愈合,但在1~4周(平均12天)后開始出現發熱、畏寒,伴有乏力等全身癥狀。在原傷口處皮膚又出現疼痛、腫脹和藍灰色結節。它可破潰,周圍水腫,呈下疳狀損害,伴有局部淋巴管炎和淋巴結炎。發熱可高達40℃,2~4天后,體溫驟退。經3~7天間歇,又發熱并發生大片斑疹、斑丘疹或紅色風團樣皮損,偶有關節炎。在未經治療的病例中,部分患者可復發,但每次發作時,其癥狀顯示愈發愈輕。皮疹經幾次復發后,亦終于不發。在個別病例可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表現為昏迷、木僵,甚至病死,有時亦可累及心肌、肝和腎而病死。一般經4~8周可自愈,但未經治療者可延續達1年以上。
二、診斷
有鼠咬史,結合臨床癥狀,本病較易診斷。必要時,實驗室檢查獲得陽性結果,則可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