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
難治性心力衰竭是一種臨床診斷。
1.癥狀
患者休息或輕微活動即感氣急、端坐呼吸、極度疲乏、發紺、倦怠、四肢發冷,運動耐量降低伴呼吸困難,骨骼肌萎縮,心源性惡病質,頑固性水腫,肝臟進行性增大伴右上腹疼痛。
2.體征
心尖搏動向左下擴大,可聞及第三心音奔馬律,肺動脈瓣第二音亢進,繼發于二尖瓣關閉不全的收縮早期或全收縮期雜音;右心室第三心音奔馬律;三尖瓣反流時,沿著胸骨左下緣可聞及收縮早期及全收縮期雜音,用力吸氣時增強;外周水腫、腹水;體重迅速增加;終末期難治性心力衰竭患者可捫及肝臟搏動。部分患者持續存在心動過速和(或)舒張期奔馬律。血壓偏低、在此基礎上脈壓常持續≤25mmHg(3.32kPa)。還可存在胸腔積液、腹水或心包積液及持續存在雙側肺部濕啰音等。
二、診斷
難治性心衰的診斷尚無統一的標準。建立這種標準對于指導心衰治療,促進心臟移植的開展可能有益,一般認為下列數項可以作為難治性心衰的診斷依據。
1.存在不可逆轉的原發病損害,如多部位心肌梗死,器質性心瓣膜功能異常,乳頭肌和(或)腱索斷裂,心室間隔穿孔,室壁瘤,彌散性心肌損害如心肌病(原發性和繼發性等)。
2.慢性有癥狀心衰超過半年以上.心衰的癥狀和體征在正規抗心衰藥物治療下持續不見好轉或進行性惡化,時間超過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