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經系統檢查
神經系統檢查是為了判斷神經系統有無損害及損害的部位和程度,即解決病變的“定位”診斷。 檢查應按一定順序,并注意和一般體檢結合進行。通常先查顱神經,包括其運動、感覺、反射和植物神經各個功能;然后依次查上肢和下肢的運動系統和反射,最后查感覺和植物神經系統。 檢查亦應根據病史和初步觀察所見,有所側重、尤其在危重傷病員的檢查時,更為重要。此外,意識、失語、失用、失認等大腦皮層功能障礙,也屬于神經系統檢查的范疇。
2.EEG
腦電圖檢查是通過儀器,從頭皮上將腦部的自發性生物電位加以放大記錄而獲得的圖形。
3.閉目直立試驗
閉目直立試驗又稱昂白試驗(Romberg’s test)。是用來檢查前庭平衡功能是否正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