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流產者不適合受孕
人工流產作為一種人為的中止妊娠手段,可干擾正常妊娠所帶給母體的一系列生理變化,子宮等器官因突遭打擊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機體需要時間重新予以調整,才能再次承擔受孕的重任。這個時間至少需要一年。所以人工流產后一年之內絕對不要懷孕。
2、患病者不適合受孕
疾病和藥物均可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所以患病期間忌受孕。以精神病為例,長時間服用阿米替林,多慮平,多眠靈等藥物,這些藥物半衰期長、排泄緩慢,特別是在腎功能不良時更易蓄積于體內,通過胎盤危害胎兒。為求穩妥,至少也需停藥一年以后,其他病癥原則上相同,具體時間應請教醫生。
3、戴環者不適合受孕
避孕環取出后不宜立即受孕,需要等到子宮內膜在組織上和功能上完全恢復,即月經正常來潮2-3次后再考慮不遲。因為這時,作為異物刺激,避孕環帶給子宮的損傷(如血液循環等)已不復存在,內膜恢復了孕育胎兒的能力,發生流產等危險的幾率大大減少。
4、服避孕藥者不適合受孕
避孕藥為雌激素或孕激素所合成。這些性激素可干擾胎兒特別是性器官的正常發育。避孕藥半衰期較長,排泄緩慢,服用一個月避孕藥完全排出需要半年。為確保胎兒安全.應在停藥6個月后受孕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