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服用感冒藥不得超過幾天 吃感冒藥5-7天即可
感冒也是如此,但人們對感冒藥的態度卻大不相同。有些人在感冒后,癥狀消失,也習慣吃一兩次藥,用他們的話說,這是鞏固療效,避免感冒"去而復返";另一些人在病情好轉時停止服藥。他們的觀點是,他們可以少吃藥,少吃藥。哪種方法是正確的?
空軍總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藥師王幼珍說,普通感冒一般是由病毒引起的。病程一般為5~7天,如果細菌感染癥狀持續,病程可能會延長。后者要服用抗生素,服藥時間不能短。但有些病人一看病情好轉就立即停藥,怕藥物有副作用,"見好就收",這是不可取的。雖然表面上癥狀緩解,但如果此時不繼續用藥,體內未被殺死的細菌就會起死回生。這不僅會導致細菌耐藥性,還會加重并發癥。
王醫生認為,由于感冒的自然病程一般在7天左右,感冒藥一般在5~7天,抗生素藥一般在5天左右。例如,某種藥物的治療過程是5天,5天的劑量已經滿足要求,藥物在體內也發揮了殺菌作用,如果此時繼續服藥,等于增加劑量,經常殺死體內正常細菌,但會引起毒副作用,鞏固治療效果是不科學的。
因此,在頭痛、流鼻涕、咳嗽癥狀完全消除、體溫恢復正常后,應停止服用感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