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了藥可以再抹防曬嗎 很多藥物后也需要防曬
有些藥物服用后,在光的刺激下,會引起人體過敏,這種藥物被稱為光敏藥物。藥物引起光敏反應的主要表現是:紅斑、水腫、瘙癢、灼痛或色素沉著(皮膚顏色較深或斑點),嚴重可有水泡,潰瘍后可形成潰瘍或侵蝕。
服用他汀類降脂藥后,一位70多歲的老人服用了他汀類降脂藥"見不得光"一曬太陽,全身裸露的皮膚都布滿了大大小小的紅疹。經詢問,醫生診斷為藥物光敏反應。除了他汀類藥物外,還應注意防曬霜:1。抗菌藥物。喹諾酮類抗菌藥物(沙星)光敏發生率較高,代表左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藥物。2.維生素A。3.口服避孕藥含有雌激素和孕激素。此外,一些抗結核藥、心血管疾病藥、抗抑郁藥、利尿降壓藥、消化系統藥、磺脲類降糖藥等也可能引起光敏反應。
為了防止藥物引起的光敏反應,首先,在用藥期間和停藥后至少5天內注意防曬霜;其次,盡量不要在陽光明媚的上午10點到下午2點之間旅行。陽光明媚的日子出門時,你應該涂上防曬霜,撐上雨傘;第三,如果你有皮疹,你應該立即停止用藥,并及時去皮膚科。需要提醒的是,藥物的光敏作用一年四季都可以發生,尤其是夏天戶外工作,出門玩要警惕。建議有光敏反應史的人慎用光敏藥物,看病時要主動告訴醫生。另外,建議大家在用藥前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了解是否為光敏藥物,提前做好防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