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熱鎮痛藥的基本作用 哪些情況應服用解熱鎮痛藥
1、發熱過高(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別是小兒出現高熱驚厥時。
2、熱度雖然不高,但伴有明顯的頭痛、肌肉痛、失眠、意識障礙,影響到了患者的休息和疾病恢復。
3、持續高熱已危害心肺功能,或對高熱不能耐受。
4、患某些疾病長期發熱,控制不夠理想時,如血吸蟲病、絲蟲病、傷寒、布氏桿菌病、結核以及癌癥發熱等。
在藥物選擇疾病方面,應根據患者的指征、機體狀況,及藥物的適應證、禁忌證等綜合因素考慮選用。常用藥及用藥方法如下:
(1)一般以療效確切、毒性低、價格較便宜的藥物,如阿斯匹林及其復方制劑為首選藥,療程不應超過1周。
(2)39℃以下的發熱,可先選用中草藥,如柴胡、板藍根、大青葉、金銀花、黃連、鴨跖草等配合應用,副作用少,對病毒性感染尤為適用。
(3)對長期發熱的疾病,如血吸蟲病、絲蟲病、傷寒、布氏桿菌病、晚期癌癥等可考慮應用消炎痛栓。
(4)兒科用藥,最好僅限于阿斯匹林、對乙酰氨基酚及它們的復方制劑。
(5)妊娠婦女應慎用解熱鎮痛藥,最好僅選用對乙酰氨基酚,但不能過量。
(6)腎炎、消化性潰瘍、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或對阿斯匹林不能耐受者,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
(7)含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和安替比林成分的一些復方制劑,不良反應均較嚴重,如可出現粒細胞缺乏、腎損害和嚴重的過敏反應,應盡量少用,更不能長期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