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克洛顆粒
通用名稱:頭孢克洛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005
生產企業: 海南省金島制藥廠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統、泌尿系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克洛。化學名稱:(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金銀花、連翹、薄荷、荊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葉、甘草。 輔料為: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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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海南省金島制藥廠 |
江蘇德福康緣醫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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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9980005 |
國藥準字Z2001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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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主要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統、泌尿系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
風熱感冒、發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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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5袋),一日3次。嚴重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一日總量不超過4g(40袋)。或遵醫囑。小兒按體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給予,但一日總量不超過1g(10袋)。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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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及其他頭孢菌素類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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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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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統、泌尿系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
風熱感冒、發熱頭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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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多見胃腸道反應:軟便、腹瀉、胃部不適、食欲不振、惡心、嘔吐、噯氣等。2、血清病樣反應較其他抗生素多見,小兒尤其常見,典型癥狀包括皮膚反應和關節痛。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外陰部瘙癢等。4、其他:血清氨基轉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輕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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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與青霉素類或頭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霉素類、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頭霉素過敏者慎用。2、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4、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5、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呈***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 4.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 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