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乙胺丁醇片
通用名稱:鹽酸乙胺丁醇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2756
生產企業: 吉林省利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乙胺丁醇。 |
日用片含對乙酰氨基酚0.325g、偽麻黃堿0.03g、右美沙芬0.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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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吉林省利華制藥有限公司 |
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啟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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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2022756 |
國藥準字H1094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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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
用于治療和減輕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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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結核復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2.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 |
白天服用,一日二次,每次1~2片或遵醫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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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對其中任一種成分的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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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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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桿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于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
用于治療和減輕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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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發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2發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病變關節表面皮膚發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癥)。3發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熱、關節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形成而產生解熱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能收縮上呼吸道毛細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減輕鼻塞癥狀。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樞,具有止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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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對診斷的干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治療期間應檢查: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測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 4.如發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鑒于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 |
1.每天服用白片與黑片的總量不宜超過8片,每次服用間隔不宜小于6小時。不可超過推薦劑量,若超過劑量,可能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