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靈片
通用名稱:咳特靈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3423
生產企業: 廣東省羅浮山白鶴制藥廠
功能主治:鎮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氣管炎咳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小葉榕干浸膏、馬來酸氯苯那敏。輔料為糊精、羧甲基淀粉鈉、硬脂酸鎂。 |
本品主要成份為孟魯司特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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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廣東省羅浮山白鶴制藥廠 |
四川大冢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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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44023423 |
國藥準字H2006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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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鎮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氣管炎咳嗽。 |
本品適用于2歲至14歲兒童哮喘的預防和長期治療,包括預防白天和夜間的哮喘癥狀,治療對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預防運動誘發的支氣管收縮。本品適用于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引起的癥狀(2歲至14歲兒童以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和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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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應在睡前服用。過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據自身的情況在需要時間服藥。同時患有哮喘和季節性過敏性鼻炎的病人應每晚用藥一次。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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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婦禁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應輕微,通常不需要終止治療。本品總的不良反應發生率與安慰劑相似。其余請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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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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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無妊娠婦女研究資料,除非明確需要服藥,孕婦應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后經驗顯示,妊娠期間使用本品后有罕見的新生兒先天性肢體缺陷的報道。這些婦女中絕大部分在懷孕期間還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療藥物。本品的使用與這些事件的因果關系尚未建立。尚不明確本品是否能從乳汁分泌。由于許多藥物均可從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本品。兒童用藥:已在6個月至14歲兒童進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個月以下兒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會影響兒童的生長速度。老年用藥: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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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鎮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氣管炎咳嗽。 |
本品適用于2歲至14歲兒童哮喘的預防和長期治療,包括預防白天和夜間的哮喘癥狀,治療對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預防運動誘發的支氣管收縮。本品適用于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引起的癥狀(2歲至14歲兒童以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和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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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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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有支氣管擴張、肺膿瘍、肺心病、肺結核患者出現咳嗽時應去醫院就診。4.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5.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6.本品不宜長期服用,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與CYP3A4強抑制劑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系統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應及時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