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通用名稱:賴氨肌醇維B12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1707
生產企業: 成都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5毫升含鹽酸賴氨酸300毫克,維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輔料為:苯甲酸鈉、香精、蔗糖。 |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粒含主要成份維生素A3000單位,維生素D2300單位。輔料為:精煉食用植物油、明膠和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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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成都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華新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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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50021707 |
國藥準字H3702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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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
用于預防和治療維生素A及D的缺乏癥。如拘樓病、夜盲癥及小兒手足抽搐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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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嬰兒,一次2.5毫升;兒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溫水或牛奶稀釋后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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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慢性腎衰竭、高鈣血癥、高磷血癥伴腎性佝僂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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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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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賴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長發育不良等。 |
用于預防和治療維生素A及D的缺乏癥。如拘樓病、夜盲癥及小兒手足抽搐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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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所含賴氨酸是維持機體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進人體生長發育的作用;肌醇能促進肝中脂肪代謝;維生素B12是體內合成DNA的重要輔酶。三藥合用具有一定協同作用。 |
長期過量服用,可產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現為骨關節疼痛、腫脹、皮膚瘙癢、口唇干裂、發熱、頭痛、嘔吐、便秘、腹瀉、惡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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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2.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3. 應按推薦劑量服用,不可超量;4. 服用后如出現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師。 |
1.必須按推薦劑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高鈣血癥孕婦可伴有維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狀旁腺活動,以致嬰兒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遺傳性主動脈弓縮窄。 3.嬰兒對維生素D敏感性個體差異大,有些嬰兒對小劑量維生素D很敏感。 4.老年人長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視黃醛清除延遲而至維生素A過量。 5.兒童用量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