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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3222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康隆(小儿咳喘灵口服液(非浓缩型))
康隆(小儿咳喘灵口服液(非浓缩型))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铺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222

国药准字Z230232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支,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如下表: 年龄标准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支)次数 1-310-153/10(3毫升)一日3-4次 4-616-212/5(4毫升) 7-922-271/2(5毫升) 10-1228-323/5(6毫升)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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