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2

生产企业: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气雾剂的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雾化吸入液每毫升含有5mg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

生产企业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92

国药准字H230202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雾化吸入液采用呼吸器或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间歇性用法可每日重复4次。成人:0.5-1.0mL本品(2.5-5.0mg硫酸沙丁胺醇)应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稀释后的溶液由病人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装置匹配得当,则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将2.0mL本品(10mg硫酸沙丁胺醇)置入喷雾器中,让病人吸入化雾的药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3-5分钟。有些成年人需用较高剂量的硫酸沙丁胺醇,剂量高达10mg,在此情况下,应不断吸入未经稀释的溶液所化成之气雾,直至喷雾停止产生。儿童同样的间歇给药方式也适用于儿童病人。12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mL(2.5mg硫酸沙丁胺醇),施用时用注射用的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有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剂量。还没有18个月以下的婴孩吸用本药的临床效用资料,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能发生,因此应考虑给予吸氧治疗。连续性用法将本药1-2mL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100mL中稀释,使每毫升含50-100ug沙丁胺醇。稀释后的溶液采用喷雾器以气雾方式给药,常用的给药速率是1-2mg/小时。气雾的传送可用面罩、T形装置或经由气管内的导管进行。间歇性的正压换气法可以采用,但甚少需要如此。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的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

口服一次0.3~0.6g(一次1~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7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副作用

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骨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及改用其他治疗。正如其他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一样,儿童使用本药而致活动过强的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见。吸入本品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心动过速的情况出现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注意事项

1.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曾有少数个案报道指出,若一同给予本品喷雾及异丙托溴铵-氢喷雾治疗会引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所以一同使用本品喷雾剂及抗胆碱能药喷雾时应小心注意,更应警告切勿使喷雾剂或溶液进入眼内。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低钾血症,若病者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加重,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2.妇女怀孕期间不宜吸用本药,只有当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时,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使用本品的妇女,产后乳液中可能渗有本品,因此,除非预期的益处高于可能引起的危险,否则以母乳哺育婴儿的妇女不应吸用本药,目前尚未能证明母乳中的本品是否对新生婴儿有害。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