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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665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主要成分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异丙安替比林0.15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甲基纤维素、甲醛酪蛋白、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硅酸。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665

国药准字H200654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可以用水或饮料吞服。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4.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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