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通用名稱:卡托普利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0939
生產企業: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血壓,可單獨應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2.心力衰竭,可單獨應用或與強心利尿藥合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卡托普利化學名:1-[(2S)-2-甲基-3-巰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的活性成份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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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伊春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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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44020939 |
國藥準字H200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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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1.高血壓,可單獨應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2.心力衰竭,可單獨應用或與強心利尿藥合用。 |
治療原發性高血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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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視病情或個體差異而定。本品宜在醫師指導或監護下服用,給藥劑量須遵循個體化原則,按療效而予以調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壓,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內增至50mg,每日2~3次,療效仍不滿意時可加用其他降壓藥。(2)心力衰竭,開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時逐漸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進一步加量,宜觀察療效2周后再考慮;對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劑,處于低鈉/低血容量,而血壓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劑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過測試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兒常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時間不受飲食影響。輕或中度腎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輕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應超過40mg/日。對于兒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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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或其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過敏者禁用。 |
1.對患有膽汁梗阻性疾病和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婦及哺辱期婦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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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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