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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解毒颗粒
感冒解毒颗粒

感冒解毒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解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942

生产企业: 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等症,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解毒颗粒
感冒解毒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紫苏叶、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板蓝根、苦杏仁、羌活、川芎、牛蒡子、陈皮、桑白皮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942

国药准字H200532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等症,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g。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等症,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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