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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8011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耳聋左慈丸
耳聋左慈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泽泻、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8011

国药准字Z620206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用法用量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药理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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