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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苄西林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423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苄西林胶囊
氨苄西林胶囊
色甘酸钠气雾剂
色甘酸钠气雾剂
主要成分

氨苄西林。

色甘酸钠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423

国药准字H370229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副作用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实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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