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齊特片(Ⅱ)
通用名稱:格列齊特片(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6176
生產企業: 湖南千金湘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2型糖尿病,有血管并發者尤為適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為格列齊特。 |
本品主要成份為左甲狀腺素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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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湖南千金湘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聯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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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56176 |
國藥準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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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有血管并發者尤為適用。 |
適用于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克汀病)與兒童及成人的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長期替代治療,也可用于單純性甲狀腺腫,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甲狀腺癌手術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療。也可用于診斷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抑制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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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醫囑,通常開始用量40mg-80mg(1/2-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據血...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過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維持正常代謝為止。一般維持劑量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劑量,每次增加12.5~25g。給藥后應密切觀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齊、血壓改變,并定期監測甲狀腺激素水平,必要時暫緩加量或減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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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藥期間可引起惡心、嘔吐,上腹痛、便秘、腹瀉,紅斑、蕁麻疹,血小板減少,粒性白細胞減少,貧血等,偶可發生皮膚過敏。 |
劑量過度的表現有心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瀉、嘔吐、震顫、興奮、頭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紅、體重減輕、骨骼肌痙攣等,通常在減少用量或停藥數日后,上述表現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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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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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甲狀腺替代治療期間,必須嚴密監護,避免造成過低或過高的甲狀腺功能,以免對胎兒及嬰兒造成不良影響。微量的甲狀腺激素可從乳汁中排出。兒童用藥:新生兒和兒童甲狀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劑量參考下表:(詳見說明書)老年用藥:參見【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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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2型糖尿病,有血管并發者尤為適用。 |
適用于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克汀病)與兒童及成人的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長期替代治療,也可用于單純性甲狀腺腫,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甲狀腺癌手術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療。也可用于診斷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抑制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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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降血糖磺脲類一口服糖尿病治療藥物。 格列齊特通過刺激胰島細胞分泌胰島素降低血糖水平。對2型糖尿病,格列齊特可以恢復對葡萄糖作出反應的第一相胰島素分泌高蜂井增加第一相胰島素分泌。可以見到進餐后誘導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島素分泌反應明顯增加。 其它性質:血液生化性質。 格列齊特通過可能參與糖尿病并發癥形成的兩個機理減少微血栓形成過程。(1)部分抑制血小板粘連和凝聚,減少血小板活性標記物(p一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2)對血管內皮產生纖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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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發生感染、外傷、手術等應激情況及酮癥酸中毒和非酮癥高滲性糖尿病昏迷時,應改用胰島素治療。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藥; 2.有垂體功能減低或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如需補充甲狀腺制劑,在給左甲狀腺素鈉以前數日應先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