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卡星洗劑
通用名稱:阿米卡星洗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3304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嚴重外傷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學名稱為:O-3-氨基-3-脫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脫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羥基-1-氧丁基)-2-脫氧-D-鏈霉胺。 |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 啡 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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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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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51023304 |
國藥準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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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嚴重外傷感染。 |
解熱鎮痛。用于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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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噴涂于患處,一日2~3次或遵醫囑。 |
開水沖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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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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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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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嚴重外傷感染。 |
解熱鎮痛。用于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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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未發現有關不良反應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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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外用藥品,禁止內服。2.請將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之處。3.本品不應往耳內噴涂。4.深部感染應注意清除創面膿塊后使用。5.本品為無菌產品,啟開包裝后,應盡快使用。6.發現不良反應應停止使用。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本品前應向醫師或藥師咨詢。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4、 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臟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 服藥3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 9、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