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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620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
兰索拉唑片
兰索拉唑片
主要成分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化学名称: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6H14F3N3O2S  分子量:369.37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620

国药准字H200933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1片)。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1.过敏反应: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就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据文献报道,兰索拉唑在大鼠胎仔中的血药浓度高于母鼠,对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预先判断治疗上的益处超过危险时,方可用药。 2.据文献报道,在动物试验中拉索拉唑会转移到乳汁中,所以不怕不适用于哺乳期妇女,如必须服药时,应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被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成分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药理作用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重视。 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1.药理作用: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化合物,口服吸收后转移至胃黏膜,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活性代谢体,该活化体特异性地抑制胃壁细胞H[sup]+[/sup]/K[sup]+[/sup]-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以及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 2.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以及小鼠微核试验、大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结果为阳性。 生殖毒性:口服本品15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40倍),对大鼠生殖能力和生殖行为没有影响。致畸研究显示,妊娠大鼠口服本品150mg/kg/天,妊娠兔口服本品3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16倍),对胎仔没有致畸作用,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通过大鼠乳汁分泌。 致癌研究:SD大鼠连续24个月口服本品5~150mg/kg/天,结果显示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诱发胃肠嗜铬样(ECL)细胞增生和良性ECL细胞瘤:受试动物胃出现肠上皮化生的频率增加。雄性大鼠睾丸间质细胞腺瘤发生率以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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