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氨基水楊酸異煙肼片
通用名稱:對氨基水楊酸異煙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2366
生產企業: 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并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于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制治療的結核感染及復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學名:4-吡啶甲酰肼-4-氨基水楊酸 分子式:C13H1404N4 分子量:290.27 |
本品每粒含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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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華潤三九(北京)藥業有限公司 |
唐山市福樂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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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1022366 |
國藥準字H1094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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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并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于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制治療的結核感染及復發。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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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治療: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成人:一日按體重10~20mg/kg,小兒:視個別需要可增至一日按體重20~40mg/kg,頓服。 2.預防:一日按體重10~15mg/kg,頓服。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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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精神病及癲癇患者禁用。 2.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禁用。 |
可見頭暈、頭痛、嗜睡、易激動、噯氣、食欲缺乏、便秘、惡心、皮膚過敏等,但不影響療效。停藥后上述反應可自行消失。過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氣管痙攣,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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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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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并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于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制治療的結核感染及復發。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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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偶有頭暈、頭痛、失眠、發熱、皮疹、惡心、乏力、黃疸、周圍神經炎、視神經炎及血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發生。 |
本品為中樞性鎮咳藥,可抑制延腦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其鎮咳作用與可待因相等或稍強。一般治療劑量不抑制呼吸,長期服用無成癮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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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至少應連續服用3個月,如無不良反應,中途不宜停藥,經臨床確診痊愈后方可停藥。 2.孕婦、肝腎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及腦外傷史者慎用。 3.用藥期間應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少數病人在用藥的前兩個月可出現一過性氨基轉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療下繼續用藥,氨基轉移酶可恢復正常。若繼續升高,則應停藥。 4.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癥狀,需立即進行眼部檢查,并定期復查。 5.同服維生素B6可防治周圍神經炎等神經系統的不良反應。 6.抗酸藥,尤其是氫氧化鋁,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強香豆素類抗凝血藥,某些抗癲癇藥、降壓藥、抗膽堿藥、三環抗抑郁藥的作用,合用時需注意。 |
1.本品僅有鎮咳作用,使用時應注意治療咳嗽的原因,用藥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