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通用名稱: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599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療抑郁障礙,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蘭。 化學名稱:S(+)-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氫異苯并呋喃-5-腈草酸鹽。 分子式:C20H21FN2O·C2H2O4 分子量:414.43 |
活性成份: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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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山東京衛制藥有限公司 |
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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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80599 |
國藥準字J201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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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治療抑郁障礙,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 |
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 、幻想 、思維紊亂、敵視 、懷疑 )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 、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2.可用于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其表現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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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與食物同服。用量:每日1次。常用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 |
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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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開始治療的第1-2周,持續治療后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和發生率都會降低。 根據器官系統分類和頻率將SSRI藥物和艾司西酞普蘭已報道的在安慰劑對照臨床研究和上市后自發報告的已知不良反應列于下表。 發生率是由臨床試驗得來的;所列的發生率未經安慰劑校正。發生率的定義如下:很常見(≥1/10),常見(≥1/100至<1/10),少見(≥1/1000至<1/100),罕見(≥1/10,000至<1/1000),非常罕見(<1/10000),未知(不能通過已有的數據估計)。 1.在本品治療或中斷治療的早期已報告有自殺意識和自殺行為的事件。 2.此類事件報告于SSRI類藥物治療中。 上市后報道的QT-間期延長的案例,主要存在于已有心臟病的患者中,原因尚不清楚。在一項健康受試者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中,使用本品10mg/天組患者的心電圖的QTC(Fridericia校正)間期較基線時改變了4.3毫秒,30mg/天組改變了10.7毫秒。 停止使用SSRIs/SNRIs(特別是突然停止)常常會出現停藥癥狀。頭暈,感覺障礙(包括感覺異常和電休克感覺),睡眠障礙(包括失眠和緊 |
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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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 關于孕婦使用本品的臨床數據有限。 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觀察到其致畸作用,但未發現致畸發生率增加。本品用于孕婦的臨床資料有限。本品不應用于孕婦,如有臨床需要,只有在慎重考慮其風險/利益后方可使用。 如有孕婦使用本品,應持續監測胎兒直到妊娠晚期,特別是在妊娠末3個月。在懷孕期間應避免突然停藥。孕婦一直使用SSRI類藥物直到新生兒出生,報告的新生兒會出現以下效應:呼吸窘迫,紫紺,呼吸暫停,癲癇發作,體溫不穩,嘔吐,低血糖,易激惹,震顫,張力亢進,肌肉張力增加,神經過敏,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只觀察到一些間接的催乳素及中樞神經系統介導的效應。在所有研究中均未發現本品有致畸作用。 在妊娠末3個月內,暴露于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兒,在出生后有出現錐體外系癥狀或戒斷癥狀的風險,嚴重程度可能不同。這些癥狀包括激越、張力亢進、張力減退、震顫、嗜睡、呼吸性窘迫和進食障礙。 對于孕婦,應權衡利弊決定是否服用本品。 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和 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同時,人體試驗也已證明本品會經母乳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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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療抑郁障礙,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 |
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 、幻想 、思維紊亂、敵視 、懷疑 )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 、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2.可用于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其表現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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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藥理作用: 艾司西酞普蘭是二環氫化酞類衍生物西酞普蘭的單-S-對映體。艾司西酞普蘭抗抑郁病作用的機制可能與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神經元對5-HT的再攝取,從而增強中樞5-羥色胺能神經的功能有關。體外試驗及動物試驗顯示,艾司西酞普蘭是一種高選擇性的5-HT再攝取抑制劑(SSRI),對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攝取影響較小。在5-HT再攝取抑制方面,艾司西酞普蘭的活性比R-對映體至少強100倍。大鼠抑郁模型長期(達5周)給予艾司西酞普蘭未見耐藥性。 艾司西酞普蘭對5-HT1-7受體、α受體、β受體、D1-5受體、H1-3受體、M1-5受體,苯二氮受體無親和力,或僅具有較低的親和力。艾司西酞普蘭對Na+、K+、Cl-、Ca2+通道無親和力,或僅具有較低的親和力。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西酞普蘭Ames試驗中,在無代謝活化劑存在時,5個試驗菌株中有2個菌株(TA98和TA1537)結果為陽性。西酞普蘭CHL染色體畸變試驗中,無論有或無代謝活化劑存在,結果均為陽性。西酞普蘭小鼠淋巴瘤細胞正向基因突變試驗(HPRT)、大鼠肝臟細胞程序外DNA合成試驗(UDS)、人淋巴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
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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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抗抑郁劑不適用于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在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的臨床試驗中,發現本品治療組發生與自殺相關的行為(自殺企圖和自殺觀念)和敵意(攻擊性,對抗行為和易怒)的頻率高于安慰劑組。即使是為了臨床試驗臨床需要,仍需密切監測患者的自殺征兆。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適用于各類SSRI類藥物。 矛盾性焦慮 一些驚恐障礙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初期,可能會加重焦慮癥狀,這種矛盾性反應通常會在治療開始后的2周內逐漸減輕。建議降低起始劑量可以減少藥物的這種致焦慮效應。 癲癇發作 首次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或曾診斷為癲癇的患者在癲癇發作頻率增加時,應停止使用本品。SSRI類藥物應避免用于不穩定的癲癇發作患者,應該對已經得到控制的癲癇發作患者在治療期間進行監測。 躁狂 SSRI類藥物應慎用于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史的患者。轉為躁狂發作的患者應停止使用SSRI類藥物。 糖尿病 對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類藥物治療可能會影響對血糖的調節。使用胰島素和/或口服降糖藥的患者,需要調整這些藥物的劑量。 自殺、自殺觀念或病情惡化 抑郁癥本身固有癥狀可能出現自殺企圖,自傷 |
詳見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