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仙堿片
通用名稱:秋水仙堿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0864
生產企業: 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掌跖膿皰病,皮膚腺樣囊性癌,皮膚囊性腺樣癌,皮膚平滑肌瘤,皮膚黏液瘤,皮膚粘液瘤,黏液纖維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纖維肉瘤,痛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秋水仙堿,為一種生物堿。化學名稱:N-(5,6,7,9-四氫-1,2,3,10-四甲氧基-9-氧-苯并[α]庚間三烯并庚間三烯-7-基)乙酰胺。化學結構式:分子式:C22H25NO6分子量:399.44 |
柴胡、茵陳、板藍根、綠豆、五味子、豬膽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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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御室金丹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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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2020864 |
國藥準字Z13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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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掌跖膿皰病,皮膚腺樣囊性癌,皮膚囊性腺樣癌,皮膚平滑肌瘤,皮膚黏液瘤,皮膚粘液瘤,黏液纖維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纖維肉瘤,痛風 |
疏肝理氣,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轉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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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給藥:1.急性期:成人常用量為每1~2小時服0.5~1mg,直至關節癥狀緩解,或出現腹瀉或嘔吐,達到治療量一般為3~5mg,24小時內不宜超過6mg,停服72小時后一日量為0.5~1.5mg,分次服用,共7天。2.預防:一日0.5~1.0mg,分次服用,但療程酌定,如出現不良反應應隨時停藥。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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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骨髓增生低下﹐及腎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此藥不能長期服用,長期服用會對肝臟腎臟造成損害,反而起不到護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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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致畸胎﹐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人用藥:對老年人應減少劑量。因為本品的中毒量常與其體內蓄積劑量有關,當腎排泄功能下降時容易造成積蓄中毒。本品又需經腸肝循環解毒,肝功能不良時解毒能力下降,亦易促使毒性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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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掌跖膿皰病,皮膚腺樣囊性癌,皮膚囊性腺樣癌,皮膚平滑肌瘤,皮膚黏液瘤,皮膚粘液瘤,黏液纖維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纖維肉瘤,痛風 |
疏肝理氣,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轉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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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秋水仙堿通過:①和中性粒細胞微管蛋白的亞單位結合而改變細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細胞的趨化、粘附和吞噬作用;②抑制磷脂酶A2,減少單核細胞和中性白細胞釋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③抑制局部細胞產生白介素-6等,從而達到控制關節局部的疼痛、腫脹及炎癥反應。秋水仙堿不影響尿酸鹽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無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風性關節炎于口服后12~24小時起效,90%的患者在服藥24小時至48小時疼痛消失。急性毒性試驗結果:大鼠靜脈注射LD50為1.6mg/kg;小鼠靜脈注射LD50為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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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如發生嘔吐、腹瀉等反應,應減小用量,嚴重者應立即停藥。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嚴重心臟病、腎功能不全及胃腸道疾患者慎用。3.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藥期間及停藥以后數周內不得妊娠。 |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過敏體質者慎用;3.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間如出現不適,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