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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588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右旋糖酐70甘油滴眼液
右旋糖酐70甘油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588

国药准字H200937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用法用量

本产品应临用现配。先用5%葡萄糖注射用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10ml溶解后,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静脉滴注。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推荐剂量:成人每日400m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尚无相关报告。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18岁以下患者禁用。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注意事项: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医嘱。

成分

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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