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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天康(断血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54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甘露聚糖肽片
甘露聚糖肽片
主要成分

断血流。

本品主要成份为α-甘露聚糖肽.每片含α—甘露聚糖肽5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54

国药准字H200033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免疫增强剂。用于治疗免疫机能低下导致的各种疾病;可用于治疗各种病毒、致病菌感染;可治疗反复呼吸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可用于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具有升白细胞和血小板作用。可用于治疗各种肿瘤,与化疗、放疗联合治疗肺癌、肝癌、胃癌、肠癌、食道癌、鼻咽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各种肿瘤,有减毒增效作用,在术中、术后用药,可降低复发率、转移率,还用于治疗胸腔、腹腔积液和改善姑息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禁用。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心悸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免疫增强剂。用于治疗免疫机能低下导致的各种疾病;可用于治疗各种病毒、致病菌感染;可治疗反复呼吸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可用于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具有升白细胞和血小板作用。可用于治疗各种肿瘤,与化疗、放疗联合治疗肺癌、肝癌、胃癌、肠癌、食道癌、鼻咽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各种肿瘤,有减毒增效作用,在术中、术后用药,可降低复发率、转移率,还用于治疗胸腔、腹腔积液和改善姑息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药理作用

1.收缩血管:对多种离体动、静脉血管条有明显收缩作用,可提高血管收缩能力;对离体与在体血管灌流亦表明,其收缩血管作用非常明显。2.改善血管壁功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对磷酸组胺所致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明显作用。3.促进血小板粘附与聚集:体内给药和体外试验均有明显促血小板聚集、使聚集强度增大、聚集平均速度加快、解聚减慢作用;使血小板粘附率明显增加。4.增强血栓形成:可使体外血栓长度增长,血栓干重显著增加。5.增强子宫肌的收缩力:对离体和在体子宫均可明显增强其收缩力,使子宫肌张

注意事项

1.应用本药时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不属治疗大出血的药物,临床出现大出血者注意综合救治措施的实施。3.本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服用,不得任意改变服药量和服药次数。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心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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