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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天康(断血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54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苯溴马隆胶囊
苯溴马隆胶囊
主要成分

断血流。

本品主要成分是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8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54

国药准字H200107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适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一粒(50mg),一日一次。早餐后服用,服药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一日二粒(100mg),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一日一粒(50mg),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禁用。

一般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但有时可出现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瘙痒等皮肤过敏症及GOT、GPT、碱性磷酸酶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故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成分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适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药理作用

1.收缩血管:对多种离体动、静脉血管条有明显收缩作用,可提高血管收缩能力;对离体与在体血管灌流亦表明,其收缩血管作用非常明显。2.改善血管壁功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对磷酸组胺所致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明显作用。3.促进血小板粘附与聚集:体内给药和体外试验均有明显促血小板聚集、使聚集强度增大、聚集平均速度加快、解聚减慢作用;使血小板粘附率明显增加。4.增强血栓形成:可使体外血栓长度增长,血栓干重显著增加。5.增强子宫肌的收缩力:对离体和在体子宫均可明显增强其收缩力,使子宫肌张

注意事项

1.应用本药时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不属治疗大出血的药物,临床出现大出血者注意综合救治措施的实施。3.本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服用,不得任意改变服药量和服药次数。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急性痛风发作结束之前,不要用药。 2.为了避免在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每日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并注意酸碱平衡。高尿酸血症和尿酸血症的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4.长期用药时,还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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