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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天康(断血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54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康(断血流颗粒)
天康(断血流颗粒)
参茸鹿胎膏
参茸鹿胎膏
主要成分

断血流。

杜仲(炭)、人参、化橘红、熟地黄、丹参、小茴香(盐制)、益母草、桃仁(炒)、川芎、荆芥穗(炭)、白芍、香附(醋制)、莱菔子、白术(麸炒)、肉桂、银柴胡、泽泻(盐制)、槟榔(焦)、厚朴(姜制)、神曲(炒)、附子(制)、麦芽(炒)、赤芍、山楂(焦)、延胡索(醋制)、苍术(炒)、续断、吴茱萸(盐制)、砂仁、海螵蛸、茯苓、乌药、牡丹皮、牛膝、龟甲(醋制)、豆蔻、木瓜、红花、木香、山药、沉香、当归、鹿茸、甘草、鹿胎。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54

国药准字Z200535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调经活血,温宫止带,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

温黄酒或温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次。

副作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吐血,咯血,鼻衄,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肌瘤

调经活血,温宫止带,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药理作用

1.收缩血管:对多种离体动、静脉血管条有明显收缩作用,可提高血管收缩能力;对离体与在体血管灌流亦表明,其收缩血管作用非常明显。2.改善血管壁功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对磷酸组胺所致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明显作用。3.促进血小板粘附与聚集:体内给药和体外试验均有明显促血小板聚集、使聚集强度增大、聚集平均速度加快、解聚减慢作用;使血小板粘附率明显增加。4.增强血栓形成:可使体外血栓长度增长,血栓干重显著增加。5.增强子宫肌的收缩力:对离体和在体子宫均可明显增强其收缩力,使子宫肌张

注意事项

1.应用本药时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不属治疗大出血的药物,临床出现大出血者注意综合救治措施的实施。3.本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服用,不得任意改变服药量和服药次数。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服用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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