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通用名稱:復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50334
生產企業: 漳州無極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體股癬、手足癬等,亦用于丘疹性蕁麻疹、濕疹、皮膚瘙癢癥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薄荷腦35毫克、合成樟腦56毫克、水楊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酚2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輔料為:二甲基亞砜、硬脂酸、單、雙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純化水。 |
制何首烏、當歸、補骨脂(鹽水炙)、枸杞子、菟絲子、茯苓、牛膝。 |
|
生產企業 |
漳州無極藥業有限公司 |
廣東沙溪制藥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0950334 |
國藥準字Z20026537 |
|
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體股癬、手足癬等,亦用于丘疹性蕁麻疹、濕疹、皮膚瘙癢癥等。 |
滋補肝腎。用于肝腎兩虛所致的須發早白,牙齒搖動,盜汗,筋骨軟弱,腰腿酸軟,帶下清稀。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處,必要時可用敷料包扎或敷蓋,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6克(約半蓋),一日2次;淡鹽湯或溫開水送服。 |
|
副作用 |
1.皮膚損傷、糜爛或開放性傷口處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皰疹、水痘)禁用。 |
兒童、孕婦、糖尿病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體股癬、手足癬等,亦用于丘疹性蕁麻疹、濕疹、皮膚瘙癢癥等。 |
滋補肝腎。用于肝腎兩虛所致的須發早白,牙齒搖動,盜汗,筋骨軟弱,腰腿酸軟,帶下清稀。 |
|
藥理作用 |
尚不明確。 |
||
注意事項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嚴禁口服。2.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3.15歲以下兒童使用該藥品請咨詢醫師。4.不宜大面積、長期使用;用藥一周后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5.連續使用不能超過4周,面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使用不能超過2周。6.在使用該藥品過程中,若出現紅斑或皮膚過敏,應立即停用。7.如并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咨詢醫師處理。8.對該藥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該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藥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感冒發熱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飯前服用。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服藥2周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