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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829

生产企业: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感冒灵胶囊
感冒灵胶囊
主要成分

奥硝唑与氯化钠。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 咖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滑石粉。

生产企业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29

国药准字Z440219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 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 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 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

成分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奥硝唑主要在肝脏代谢,在体内主要以具有细胞毒作用的原药和具有细胞毒作用的中间代谢活性产物,作用于厌氧菌、阿米巴虫、贾第虫和毛滴虫细胞的DNA,使其螺旋结构断裂或阻断其转录复制而致其死亡,达到抗菌抗原生质的目的。

注意事项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3)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5)同成年人用药。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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