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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753

生产企业: 陕西西岳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生产企业

陕西西岳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753

国药准字H330220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使用滴眼液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或过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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