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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青霉素钾
注射用青霉素钾

注射用青霉素钾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青霉素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730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青霉素钾
注射用青霉素钾
利培酮口崩片
利培酮口崩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钾。

主要组成成份为利培酮。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1730

国药准字H200703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用于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用法用量

1、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2、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3、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4、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5、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6、肾功能减退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7、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钾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将片剂置于舌上,几秒钟内崩解,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勃起异常、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药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此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应慎用。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10.偶尔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用于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钾可导致高钾血症。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钾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尚未明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青霉素。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0. 在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的安慰剂对照的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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