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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更昔洛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527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
卡马西平片
卡马西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更昔洛韦。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527

国药准字H310204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可直接口服/吞服,分散片可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1、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1)巨细胞病毒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 (2)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3)晚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4)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时间和程度确定。 2、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70ml/min,更昔洛韦胶囊剂量为1次1000mg,1日3次;或1次500mg,1日6次,每隔3小时服1次。 (2)肌酐清除率50-69ml/min,更昔洛韦胶囊剂量为1天1500mg或500mg,1日3次。 (3)肌酐清除率25-49ml/min,1天1000mg或1次500mg,1日2次。 (4)肌酐清除率10-24ml/min,1天500mg。 (5)肌酐清除率<10ml/min,继血液透析后,每周3次,一次500mg。 更昔洛韦眼用凝胶: 1、用法:外用,涂入结膜囊中。 2、用量:一次约8mm,一日4次,疗程3周。 更昔洛韦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小时一次,一日给药7-8次。 注射用更昔洛韦: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 4、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更昔洛韦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者: (1)治疗CMV视网膜炎的标准剂量: ①初始剂量:5mg/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14-21天。 ②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2)预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①初始剂量:5mg/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7-14天。 ②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2、特殊用药指导: (1)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参照下表推荐剂量和用药间隔的调整: ①肌酐清除率*≥70ml/min,初始计量5.0mg/kg,用药间隔12小时,维持计量5.0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②肌酐清除率50-69ml/min,初始计量2.5mg/kg,用药间隔12小时,维持计量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③肌酐清除率25-49ml/min,初始计量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④肌酐清除率10-24ml/min,初始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0.6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⑤肌酐清除率﹤10ml/min,初始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0.625mg/kg,每周3次,在血液透析后。 肌酐清除率可根据以下给出的公式与血清肌酐相关联。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可超过1.25mg/kg,每周3次,在血液透析后进行。本品需在血液透析完成后短时间内给药,因为血液透析可减少约?0%的血浆浓度。由于对肾功能不全病人推荐使用调整剂量,其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水平应密切监控。 (2)患者的监测:由于接受更昔洛韦的患者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建议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前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拮抗剂出现血细胞减少者,或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000个/μL者。 (3)减量: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低剂量。对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或血小板减少的患者考虑减量。更昔洛韦不可用于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小于500个/μ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小于25000个/μL)的患者。 3、本品的配制方法:首先根据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将之溶解,浓度达50mg/ml,再加入到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滴注浓度不能超过10mg/ml。 注意:本品仅供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本品使用时不可静脉快速注射或静脉推注,不可超过推荐剂量,不可超过推荐的滴注速率。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2-4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儿童:儿童按体重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ug/ml之间。

副作用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禁用。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少于0.5×109/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小于25×109/L)的患者禁用。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乳汁,月尾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成分

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药理作用

据资料介绍,接受静脉滴注更昔洛韦或口服更昔洛韦治疗的病人不良反应详细情况如下: 1、AIDS患者: (1)3个对照、随机、Ⅲ期比较更昔洛韦注射制剂和口服制剂对CMV视网膜炎维持治疗的临床试验已经完成。在这些试验中,有9%的患者由于不良事件提前终止了更昔洛韦注射剂和口服制剂的治疗。在1项安慰剂对照、随机、Ⅲ期试验中,由于不良事件,并发疾病发生或恶化,或化验检查异常而提前终止治疗者在更昔洛韦口服制剂组为19.5%,安慰剂组为16%。这些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化验检查和不良事件总结具体见说明书。 (2)不良事件:在3个接受更昔洛韦注射制剂和口服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和一个使用更昔洛韦口服制剂与安慰剂对照预防CMV病的临床试验中,报告率大于或等于5%的不良事件。 (3)以下事件在试验中出现频率高,但其在安慰剂治疗的个体发生率相同或更高腹痛、恶心、腹胀、肺炎、感觉异常、皮疹。 (4)视网膜剥离:视网膜剥离在CMV视网膜炎个体接受更昔洛韦治疗前和初始治疗后均有发生。与更昔洛韦治疗关系尚未知。视网膜剥离发生在11%的更昔洛韦静脉治疗的患者及8%更昔洛韦口服治疗的患者。CMV视网膜炎患者应经常进行眼科检查。以监测患者视网膜的状况并发现任何其他视网膜病变。 2、器官移植受体: (1)有3个更昔洛韦注射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和1个更昔洛韦口服制剂的对照临床试验评价其在器官移植受体预防CMV病。这些研究中的化验检查和不良事件报道总结见说明书。 (2)实验室检查:下表显示观察到的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症的发生率。 (3)在4个试验中的3个,患者接受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比安慰剂组出现血清肌酐水平的升高。这些试验中的大多数患者同时接受环孢素治疗。对肾功能损害的机制尚不清楚。但是,在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治疗中密切监测肾功能是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同时接受可能引起肾毒性药物的患者。 3、一般反应:在对AIDS或器官移植受体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考虑“很可能”或“可能”与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有关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 (1)全身反应:腹部增大,衰弱,胸痛,水肿,注射部位炎症,不适,疼痛。 (2)消化系统:肝功能异常,溃疡性胃炎,便秘,消化不良,打嗝。 (3)血液和淋巴系统:全血细胞减少。 (4)呼吸系统:咳嗽增加,呼吸困难。 (5)神经系统:梦境异常,焦虑,神志错乱,抑郁,眩晕,口干,失眠.嗜睡,思维异常,震颤。 (6)皮肤和附属器:脱发,皮肤干燥。 (7)特殊感觉:视觉异常,味觉倒错,耳鸣,玻璃体病变。 (8)代谢和营养异常:肌酐增加,ATL增加,AST增加,体重减轻。 (9)心血管系统:高血压,静脉炎,血管张力下降。 (10)泌尿生殖系统:肌酐清除率降低,肾衰,肾功能异常,尿频。 (11)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腿抽筋,肌痛,肌无力。 (12)接受更昔洛韦的患者出现以下不良事件可能是致命的:胃肠穿孔,多器官衰竭,胰腺炎和脓毒血症。 4、更昔洛韦注射制剂或口服制剂上市后临床应用中报道的不良事件:以下事件是在该药品批准后使用中确定的。由于它们是来自未知样本的人群的自发报告,因此无法预计其发生率。酸中毒,过敏反应,关节炎,支气管痉挛,心搏停止,心脏传导异常,白内障,胆石症,胆汁郁积,先天异常,眼干,感觉迟钝,言语障碍,甘油三脂水平增高,脑病,剥脱性皮炎,锥体外系反应,面瘫,幻觉,溶血性贫血,溶血性尿毒症,肝衰竭,肝炎,高血钙,低血钠,血清ADH异常,不育,肠道溃疡,颅内高压,易怒,记忆丧失,嗅觉丧失,骨髓病,动眼神经麻痹,外周组织缺血,肺纤维化,肾小管病变,横纹肌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卒中,睾丸发育不良,尖端扭转,脉管炎,室性心动过速。

注意事项

1、给患者的信息: (1)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 (2)更昔洛韦与肌酐升高有关。 (3)更昔洛韦可能造成胎儿损害,不建议妊娠期使用。建议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时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 (4)HIV阳性患者:本品与齐多夫定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严重的粒细胞减少症。与地丹诺辛同时使用可引起血清地丹诺辛浓度显著提高。 (5)HIV阳性伴CMV视网膜炎患者:更昔洛韦不是CMV视网膜炎的治疗药物,免疫损伤的患者在治疗中和治疗后可能持续经历视网膜炎的发展过程。建议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最少4至6周进行1次眼科随访检查。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随访。 (6)器官移植受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的器官移植受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特别是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者,如环孢菌素和两性霉素B。虽然此毒性反应的特异性机制尚未确定,且大多数病例为可逆反应,但在同一试验中,接受本品的患者比接受安慰剂的患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提示本品起重要作用。 2、实验室检查:由于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的频率高,推荐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往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似物出现白细胞减少或在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个/μl者。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血清肌酐的清除率以进行必要的剂量调整。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的足够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品。  (2)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妇女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时停止授乳。 4、儿童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相似,最常报告的是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在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 5、老年用药:一般来说,由于老年患者肝、肾或心脏功能减低,以及合并其他疾病或药物治疗,所以对老年患者选剂量时应特别小心,通常从剂量范围的最低点开始。 6、药物过量: (1)未见口服本品过量的报道。剂量高达6000mg/天时,一次1000mg,一天6次或一次2000mg,一天3次,除发生短暂性白细胞减少外,未见其他毒副作用。 (2)对于用药过量患者,透析和水化能降低药物血浆浓度。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造血生长因子。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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