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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92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匹维溴铵片
匹维溴铵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鱼腥草素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92

国药准字H201330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8mg,一日2次(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2mg/ml后肌内注射)。 2、静脉滴注:一次16-2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副作用

对本品种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成分

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药理作用

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临床应用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注射后头晕等。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可能的过敏反应。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在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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