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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820

生产企业: 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过氧苯甲酰凝胶
过氧苯甲酰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50毫克,辅料为多库酯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

生产企业

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Laboratoires Galderm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820

注册证号H201400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可引起皮肤刺激(接触性皮炎)、 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光过敏,皮肤疼痛(螫刺感), 过敏性皮炎,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等。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药理作用

1、免疫系统病/皮肤和粘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稳、流延、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及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4、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5、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5、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6、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 在对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痂、红斑和水肿应停药, 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 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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