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毒丹
通用名稱:化毒丹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2020101
生產企業: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達仁堂制藥廠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用于小兒熱毒實火,口舌生瘡,牙根出血、頸頰赤腫,周身常生瘡癤,疹后余毒不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黃、芒硝、玄參、桔梗、甘草、金銀花、青黛、黃連、連翹、龍膽、牛蒡子(炒)、水牛角濃縮粉、赤芍。 |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伐昔洛韋。化學名稱:鹽酸伐昔洛韋,L-纈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氫-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鹽酸鹽。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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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達仁堂制藥廠 |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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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12020101 |
國藥準字H200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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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用于小兒熱毒實火,口舌生瘡,牙根出血、頸頰赤腫,周身常生瘡癤,疹后余毒不凈。 |
用于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的感染,包括初發和復發的生殖器皰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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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連續服藥10天。單純皰疹連續服藥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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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偶有輕度胃部不適,頭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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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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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本品對二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資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藥:本品對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資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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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解毒。用于小兒熱毒實火,口舌生瘡,牙根出血、頸頰赤腫,周身常生瘡癤,疹后余毒不凈。 |
用于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的感染,包括初發和復發的生殖器皰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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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
注意事項 |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過敏體質者慎用;4. 兒童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5. 服用期間如出現不適,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生。 |
1. 腎功能不全患者需調整劑量;2.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 避免與腎毒性藥物合用;4. 定期監測腎功能;5. 過敏者禁用。 |